商品房未建到4层不得预售 南昌提高预售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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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12:50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南昌市商品房预售条件从2004年4月1日起提高,多层结构的房屋没有建到4层不得预售。 据悉,南昌市原来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是,城区内商品房建到2层,红谷滩新区内商品房只要完成地面以下工程即可预售。考虑到原来的条件偏低,该市对商品房预售应达到工程进度的标准作出调整,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在城区多层(8层以下)结构的房屋必须建
解华丽 记者 钟兴旺 实习生 罗佳颖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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