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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未建到4层不得预售 南昌提高预售条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12:50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南昌市商品房预售条件从2004年4月1日起提高,多层结构的房屋没有建到4层不得预售。

  据悉,南昌市原来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是,城区内商品房建到2层,红谷滩新区内商品房只要完成地面以下工程即可预售。考虑到原来的条件偏低,该市对商品房预售应达到工程进度的标准作出调整,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在城区多层(8层以下)结构的房屋必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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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四层,四层以下的必须主体封顶;高层(9层以上)结构的房屋必须完成主体结构的二分之一以上;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多层和高层的房屋必须建到两层以上才可开始预售。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防范金融风险、减轻购房人负担、抵制炒卖"楼花"等将起到重要作用。

  解华丽 记者 钟兴旺 实习生 罗佳颖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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