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广东严厉打击“地下保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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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09:22 新京报 | |||||||||
保监会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及保险机构的打击力度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广东保监局日前召开相关会议,出台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地下保单”。广东保监局局长张维功说,打击“地下保单”是整顿金融秩序,完善保险市场的重中之重。
这些措施包括,从4月5日起,广东保险业将开始为期一个月的、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地下保单’损害”为主题的集中打击“地下保单”活动,并制定举报奖惩办法。公司和行业协会都要明确制定针对举报“地下保单”的奖惩办法。对上了行业协会“黑名单”的人员,协会可以提出行业限制录用或永不录用的措施。 同时,建立打击“地下保单”责任人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境外保险机构派员非法在广东省宣传、销售境外保险机构的保单或广东省任何机构、人员为境外保险机构协助宣传、销售“地下保单”,均属非法从事保险活动。 立即通过各种形式,对营销员队伍进行发动和教育,加强对投保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行业协会将印刷65万份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主要通过营销员在开展业务时直接发放给客户或结合保险宣传周等相关活动,在银行、机场、各保险公司柜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广为派发;严肃查处违法人员和涉案的机构。 保监会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及保险机构的打击力度。对于近期被媒体披露的参与“地下保单”销售的有关人员和保险机构,保监会已明确指示要采取处理高管人员等方式严肃处理;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协调、维权”作用。 此外,有关方面欢迎社会各界投诉、反映境外保险机构派员非法在广东宣传、销售“地下保单”,或任何人员为境外保险机构联络客户或提供客户资料。外资保险公司驻粤机构要加强与其港、澳地区公司的联系,发挥“窗口”作用,宣传内地打击“地下保单”的决心和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