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显示复混肥和过磷酸钙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 08: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 (记者 杜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年来对化肥产品的抽查显示,复混肥和过磷酸钙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兆彬5日说,近年来,质检总局一直把化肥产品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自2000年以来已连续跟踪抽查了17次,涉及到过磷酸钙、钾肥、碳酸氢铵、复混肥等8个品种。其中,复混肥和过磷酸钙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刘兆彬说,2002年第2季度抽查复混肥,总氧分含量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45%,2003年第3季度过磷酸钙抽查中有效磷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占不合格产品数的50%。以福建省农化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钙磷肥”产品为例,实际上是生产磷铵后的磷石膏废渣与泥土混合而成的,有效磷含量极低,只有1.2%,距离过磷酸钙行业标准要求的最低养分指标12%相去甚远。 此外,复混肥和过磷酸钙产品的标识标注比较混乱。在2002年第2季度抽查的44个产品中仅有8家企业的8个产品包装标识相对规范,包装标识欠规范的产品占抽查产品总数的82%。2001年第1季度,抽查的83种过磷酸钙产品中,有31种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 刘兆彬说,复混肥和过磷酸钙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有三个:一是质量控制不严。有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物料投放不规范或未控制原料质量导致产品总养分含量不合格;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肥料干燥时间,致使水分含量超标。二是部分企业未按新标准执行,认为标识标注可有可无。三是一些企业故意掺杂使假,或冒用他人厂名、品牌。 针对国家监督抽查中暴露出的主要质量问题,质检总局将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加强监督力度,保证春耕需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