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每吨最高1700元 湖南对农资实行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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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 12:5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防止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化肥涨价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钾肥涨价幅度很大,有的地方每吨钾肥已经突破了1700元,比去年10月每吨涨了400元。
通知规定,洞庭氮肥厂生产的尿素,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执行,不得突破,全省其他企业生产的尿素,要严格执行提价申报制度,不得擅自提价。尿素、钾肥的销售价格,按照实际进货价格(含运杂费)顺加经营差率制定,对农民的销售价格要控制在每吨1650元左右,最高不得突破1700元。对尚未实行限价措施的碳氨、磷肥、复合肥、氯化氨等化肥品种以及农药、农用薄膜的价格,也要加强管理,必要时采取提价申报制度,实行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农业用水和柴油价格,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对种子的销售价格,也要加以限制,不得层层加价。对农业生产用电,要降低用电价格,不得突破省统一规定的最高限价,特别是对电网直接供电的农业生产用电和贫困县的农业排灌用电,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唐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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