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内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新规 超3%算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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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08:37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吕壮 3月31日上海报道】 从4月1日起,上海机票代理公司销售一张价值1000元的机票,将只能从航空公司获取30元代理手续费,而此前可获60元;如果航空公司给出的代理费超过30元,将被按“商业贿赂”论处。
26日,民航华东管理局向华东地区各航空公司和各航空公司驻华东地区营业部发出《关于重申国内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从4月1日起,各航空运输企业国内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超过销售收入总额的3%按商业贿赂论处;同时,销售代理企业将航空公司支付的销售代理手续费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招徕客源,亦按照商业贿赂论处。 消息传出,上海各大机票代理公司反应强烈,认为此举将给他们带来“生存危机”,纷纷谋划转型以谋出路。而此举对那些于挂靠代理公司的无证售票点,以及也们招聘来在街头散发广告卡片的人员来说,也将是“致命打击”。 “这是近十年来检查、整顿机票代理市场力度最大的一次。”一位长期从事机票代理的业内人士说,把任何超过3%支付或收取机票代理费的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在民航尚属首次。民航华东管理局各个安监办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分别作为监督和执法机构检查、处理此类行为。此前,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从24日起已对向上海9家航空公司和17家机票代理企业立案调查,并向所有设在上海的航空公司及其营业部发出限期自查令。 据业内人士分析,执行“新规定”的后果将是:明天起,同一条航线、无论由哪家航空公司飞、由哪家机票代理销售,机票价格都将是同样的,就像火车票一样,对机票代理的“混乱”和航空公司“无序”降价是有控制的。顾客和机票代理点的“讨价还价”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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