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唱片业协会:得到的赔款将被分成3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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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 13:47 青年参考 | |||||||||
因为此次赔偿涉及的唱片公司众多,而且不在一地,因此赔款的分配方式一直是个十分引人注目的问题。作为提出索赔要求的49家唱片公司的代表,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总裁饶锐强先生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49家唱片公司曾经就此问题进行过商议,而且在分配比例上达成共识,按照区域进行划分,即大陆唱片公司获得赔款总额的1/3,剩下的2/3归中国的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
在那30多家公司中,台湾唱片公司数量最多,获赔数额也最大,其次是香港,最后是新、马、日三地的唱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