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政策》征求意见 新法鼓励私车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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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 08:03 新闻晨报 | ||||||||||
实习记者 林劲榆 晨报讯 汽车消费政策正在逐渐露出清晰的身影,昨天,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旨在鼓励私车消费的《汽车消费政策》正在国家发改委工业司车船处修订,而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政策》已经于1月完成草稿,现在已进入向各相关部门和厂家征求意见的阶段。
据有关媒体透露,正在修订中《汽车消费政策》草稿包括了扶持和鼓励小排量汽车、控制汽车消费环节乱收费、地方不得拍卖汽车牌照、汽车排放标准要提前一年公布等重要内容。其中提出国家鼓励发展非石油能源做动力的车,提倡消费者使用小排量发动机汽车,并将适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与鼓励政策;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前提下,各城市政府要积极研究城市交通资源平衡发展的政策和方法,但一律不得采取对汽车牌照实施限量、拍卖的方式阻碍个人汽车消费;在燃油税出台后,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必须取消,同时汽车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保养、非法定保险、机动车停放费等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以汽车消费者自动接受服务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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