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流通业分类发展指导 全市限制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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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 08:2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京) 继去年北京市限制三环路以内新建10000平方米以上大型仓储式卖场后,昨天下午,北京市商务局又公布《北京流通业分类发展指导目录(2004年)》,加油站以及典当行成为今年北京流通业规划中限制发展的项目。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北京流通业分类发展指导目录》所涉及的项目共分鼓励发展和限制发展两种。其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首都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完善首都城市功能,
《指导目录》明确规定,对属于鼓励发展的内容,政府将在宏观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对属于限制发展的项目,有关部门将给予一定限制。对于不符合全市发展要求和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的项目,将给予严格禁止。 限制发展的项目目录 限制项目 限制地区 新增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 地区级以上商 业中心和规划 型零售商业设施 的特色商业 街(区)以外地区 新增各类初级集 贸市场、批发市场 城市中心区、商务中心区 餐馆、歌舞厅等商业服务业设施 社区住宅 底层 生猪屠宰厂 城区及五 环路以内 新增未列入规划的各类汽车交易市场 全市范围 内 化学、危险品仓库 全市范围 内 加油站 全市范围 内 典当行 全市范围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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