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集团诉讼缺依据 中国人寿将进行强烈抗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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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 07:5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实习记者 赵燕) 就3月16日一名美国公民对中国人寿提起诉讼一事,昨日中国人寿发言人表示,该美国公民的诉讼缺乏依据,中国人寿正在与美国律师认真研究,将进行强烈抗辩。 据了解,中国人寿3月16日在美国遭遇集团诉讼,美方聘请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对外宣称,这将是一项集团诉讼,任何在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
在诉讼状中该律师事务所称,中国人寿及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美国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美方原告指控中国人寿在募股期间没有披露下列不利的事实: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涉嫌6.52亿美元的巨额财务欺诈;在IPO时,国家审计署已经完成了审计,并且马上就要公布对其母公司不利的审计发现;母公司存在非法代理、超额退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三分之二的被告是中国人寿原先的董事或者高级经理。 针对此事件中国人寿发言人表示,此次诉讼与2004年1月国家审计署在其网站上披露的涉及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审计信息有关,但审计署披露的信息属于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审计期间也是2002年及以前年度。而2003年12月17日和18日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的则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2003年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