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销售谁负责 中国汽车“三包”年内有望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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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 16:55 北京晚报 | |||||||||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被公众寄予厚望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规定)草案已经通过各方面的协商论证,进入立法程序,有望在年内实行。 汽车产品“三包”制度以“谁销售谁负责”为原则,主要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后,出现违约法律责任时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处理程序。草案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告诉记者,由于现行的国内产品“三包”规定目录中没有汽车,购车者对于汽车出现的质量问题往往投诉无门,尤其是汽车遇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换时,汽车厂商更会以没有“三包”规定一推了之。因此调解难、赔偿难已成为困扰汽车消费者的首要问题。 据分析,汽车在我国属于登记备案产品,不管何种原因,退回的车只能流向旧车市场。这样无论是退车还是换车,厂家势必要损失万元甚至几万元,所以,新车只要上了牌照,厂家对用户的服务就只是包修理,而没了“包退、包换”一说。(记者杨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