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起深圳广告企业将实行证照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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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11:3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肖健 通讯员温友平) 作为工商部门今年方便企业、推进广告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从3月18日起,我市将取消广告企业《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公司设立与普通企业一样,可直接到相关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办理,不用再往返多个政府部门。 据了解,取消广告企业《广告经营许可证》、实行“证照合一”之后,按照企业注册登记管辖权限,新设立的广告企业直接到相关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请核准登记,并由其负
根据规定,实行“证照合一”前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企业,其《广告经营许可证》在核准经营期限内仍然有效;已领取《营业执照》,但尚未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到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登记注册,按照设立外商广告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新闻出版单位需兼营广告业务的,仍到市工商局广告处依法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 年检方面,广告企业年检由辖区工商分局商广科负责办理,新闻出版单位兼营广告业务的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由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办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年检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服务中心办理。 据悉,深圳市工商局还提请市政府修改77号令,将每月一次的联审方式改为日常受理、限时办结;提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由企业、广告主按照规划和技术规范,实行申请在先或公开竞争的方式设置户外广告,最终实行户外广告设立按市场化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