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专利费究竟该谁付 有关企业认为应向厂家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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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 15:3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明天 实习生孙雪妮)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汤姆逊已经同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初步达成意向,将向中国企业每台DVD收取1至1.5美元左右的专利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有关DVD厂家表示不满和愤怒,认为DVD专利收费应该向芯片和光头厂家收取。 IC和光头厂家使用专利
据介绍,DVD一般有几百个元器件,但主要有解码板、控制板、电源板和机芯四部分组成,其中芯片和光头是核心原器件,占了DVD成本的一半左右。DVD芯片全部是从国外公司买来的,光头虽然中国有企业制造,但大多数也是进口。6C、3C、杜比、汤姆逊的DVD专利大多集中在芯片和光头上,芯片和光头制造公司在获得专利许可的情况下才能生产制造IC和光头产品,然后再把产品卖给中国企业。因此,芯片和光头厂家已经获得了专利联盟和公司的专利许可,如果要以专利费作为许可的条件,交专利费的应该是IC和光头厂家。 芯片公司声称只是中介 最近,美国LSI逻辑芯片公司到深圳推销他们的刻录DVD芯片,当记者提出DVD收费是否应该由芯片公司支付时,该公司有关负责表示,芯片公司是获得专利联盟许可的,获得许可的条件就是向专利方报告产品卖到哪里去了,数量是多少,专利联盟按数向购买芯片公司产品的中国企业收取专利费。他说,芯片厂家只是中介,生产的不是终端产品,只有由中国企业卖给消费者的DVD,才是终端产品。因此,专利收费不应该向IC公司收,而应该由DVD制造企业支付。 对此,中国有关企业也提出异议,认为所谓终端产品的概念是相对的。相对于DVD企业来说,芯片就是终端产品。法律也没有规定说只有到最终消费者手里的终端产品收专利费。IC厂家也不是中介,中国企业购买他们的产品,其中已经包含了产品中的技术。如果中国企业再支付芯片的专利费,等于是重复收费。再说,芯片获得专利许可,不论付出何种代价,都是专利费的一种体现。专利再次收取费用,也是重复收费。 对中国企业收专利费不公平 有关企业负责人认为,巨额专利收费实际上就是国外巨头遏制中国企业成长和掌握核心技术的手段,对中国企业的专利收费显然是不公平的。在处理DVD专利收费这样的国际经济纠纷中,中国政府和企业经验不足,开始有些示弱,到头来一发不可收拾,国外企业都来伸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