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设施不达标 深圳六成药品企业无法通过GS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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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 15:1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佩霞)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陈处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年底之前仍没有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必须停业整顿。记者采访发现,深圳15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中约六成无法通过GSP认证,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仓库硬件设施达不到标准。药品经销企业希望能借助第三方物流通过检查。 六成企业达不到仓库标准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目前企业备战的情形看,深圳六成以上企业无法在年底前通过GSP认证,最大的难度是仓库等硬件设施标准仍不具备。按照GSP的规定,销售额1.2亿以上、500至1000万、5000万以下的企业需分别具备1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仓库。深圳大部分药品经销企业是做新特药代理或进口药总代理等业务,这些企业的销售市场主要在内地,年销售额不低,但在深圳并没有相应规模的仓库。 友和医药有关负责人詹文禄称,GSP的硬件要求对大型普药连锁企业非常必要,以同样标准来要求只做几种新特药或进口药的企业,不切合实际。这种类型的企业药品销售额也许超过5000万元,但并不需要建一座500万至1000万平方米的仓库。 呼吁壮大第三方物流企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大批非普药经销企业强烈呼吁借助第三方物流的仓储条件,完成企业的仓库等硬件配套条件。 深圳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治病与致病分不开。药品存储条件是确保药品质量的重要手段。GSP出台目的就是要规范药品经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在目前第三方物流还不发达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尽量自己创造条件通过GSP认证。 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勇表示,中国药品经营企业大约有18000家,而美国仅有300至400家。国家出台GSP标准,实际上就是希望通过抬高准入门槛,强行关闭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就目前药品经营行业的现状看,政府有关方面应尽快出台相应规定,使部分做新特药经销的企业可以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储及运输条件通过GSP,此举也将有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迅速发展壮大,避免重复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