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方式解决电力不足 加快推行分时电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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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 10: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常志鹏、李薇薇、李秀芩) 近年来我国的电力事业发展很快,但电力消费增长更快。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用电形势再次趋紧。针对目前我国电力生产供应不足的状况,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大会上纷纷建言献策划。 王禹民委员:四种方式解决电力不足
王禹民委员说,首先要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的方式,实现各个行业的协调发展。特别是注重加强行业之间政策的协调和配套,要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和科学的发展规划,避免无序竞争,使经济发展尽快从低效益、高消耗、高污染的方式转变为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方式上来,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坚持统一调度,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建立电网安全应急机制,千方百计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特别是电力持续供需紧张,造成机组输配电设备连续多年维持较高利用小时数,应该加强维护和检修,实现设备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进一步加强需求侧管理工作。要充分的调动政府、电力企业和用户三方面的积极性,让需求侧管理成为确保高峰期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最后,要加快国家已经批准的电源和电网建设项目,抓好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对于在建的项目也要进行优化。建议建立投资电网的激励机制,对电源建设进行适当的调控和引导,减少无序竞争。在建设方面要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投资方。 蔡国雄委员:加快推行分时电费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总工程师蔡国雄认为,可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户合理用电,推动电力消费中的分时电费制度是一种好方式。 蔡国雄委员说,用分时电费的方法可以引导消费者在用电高峰时少用电,用电低谷时多用电,从而缓解用电紧张局势,同时也可以使我国的电力消费更趋合理。为了降低用电高峰时期的用电负荷,就要提高高峰时期的电费;相反,为了鼓励消费者在用电低谷多用电,则应该在用电低谷时降低电费。这一办法已在大型企业和局部地区有所实施,但尚未得到广泛推行。 他认为,电力交易的特点是生产和消费几乎同时完成。在交易的一瞬间,发电量大于用电量则造成过剩,发电量小于用电量则形成缺口。分时电费利用价格机制,在供大于求时降低价格,供不应求时抬高价格,调节供需矛盾、降低调峰电厂的成本,从而更好地调动发电企业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