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银行新辟服务:夫妻联名开设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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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 17: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北京今天专电 特派记者 曾璇、林洁、吴江、黄熹报道:银行没有“联名账户”,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容易转移、隐匿,建议银行允许开设联名账户。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自“三八”以来一直是在京开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议论的话题之一,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陈舒更提交了相关建议,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提供了建设性较强的可行之道。 “如果你一回家,老婆如狼似虎地扑上来,抢过你的提包,翻出你的钱包,点点里
代表说,有了联名账户,新婚姻法中的很多规定操作起来就有可行性。如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现实中,工资、奖金这类的“小钱”可能还好说,但“生产、经营的收益”则可大可小,如果存入联名账户,存、取、转账等都须双方签名同意,对切实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性”,有保护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