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2004年立法计划确定 新制定9件修订3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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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 15: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电监会网站消息,电监会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电监会2004年立法工作计划。 据悉,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共12件,均为基本的或者急需的并且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新制定9件、修订3件,力争在2004年内出台或提请主席办公会议审议起草。具体为:
一、行政法规类(4件) 1.制定电力监管条例(已于2003年11月14日报请国务院审查)。 2.修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3.修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4.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二、规章类(8件) 1.制定发电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输电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供电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待《电力监管条例》出台后即出台。 2.制定电价监管办法。 3.制定电力辅助服务费用管理办法。 4.制定输配电成本规则。 5.制定电力安全监管办法。 6.制定电力争议调解办法。 此外,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制定电力监管行政许可受理与审查工作规定、一个窗口对外的办法、听取第三人意见和申请人陈述申辩的规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电力监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实施许可责任规定等;根据电力监管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输配电企业成本规则、电力财务监管办法等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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