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将建 六月底普及至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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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 07:3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我国将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 到今年六月底,县级以上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 本报北京3月3日讯 记者夏珺 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将在全国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以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公开土地市场信息,完善土地市场
据了解,我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将全面规划,重点推进。按照计划,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重点城市以及有条件的市、县已率先开始运行。到今年6月底,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录入、分析和发布土地市场信息,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公告和国有土地出让结果等必须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发布。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将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租赁)等信息录入上传,建立完善土地供应情况备案制度。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开展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可通过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浏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通过链接方式进入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