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整肃土地违法案件 严惩地方违规开发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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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 10:40 兰州晨报 | |||||||||
针对目前兰州土地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兰州市政府日前决定,对兰州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对清理出来的28宗、1708亩闲置土地,分4类情况予以处理,对于其中未申报过规划建设手续和申报后长期无人办理的,要依法收回储备后进行公开拍卖。 收回九州管委会的规划土地管理权
兰州市政府决定,在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行使规划土地管理权;收回由九州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的规划土地管理权,由城关区规划国土部门统一行使。 违规开发项目严肃处理 兰州市政府规定,要严格实行政府土地储备制度,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仍由市规划土地部门管理,对于榆中县以出租土地方式进行开发建设的“金牛广场项目”,责成榆中县政府尽快做出处理,妥善解决好农民安置补偿问题,对圈而未用和利用不合理的土地,尽快退还农民进行复耕;对薇乐花园和国防学校未批先建、超规划范围用地的土地违法案件,责成榆中县国土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榆中县政府停止对兰新康体中心项目用地先行选址、确定用地对象的行为。 全市开展土地违法案件摸底 兰州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国土管理部门对兰州市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重点对城关区雁滩乡、榆中县和平镇等区域内的违法圈占、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法建设等问题,逐宗逐户进行清理、登记,逐项依法处理。 手续齐全不开工收回土地使用权 市政府要求,对全市清理出来的28宗、1707亩闲置土地,区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对正在法院诉讼的项目,依据法院判决结果,督促业主尽快完善手续后限期开工;用地手续和规划建设手续齐全的,限其在2004年5月1日前恢复施工,不能开工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拍卖;对停工时间较长,但目前正在办理规划建筑审批手续的,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善手续后限期开工;未申报过规划建设手续或申报后长期无人办理的,依法收回储备后进行公开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