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首次对狂犬病等传染病不再“免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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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08:59 中国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毛晓梅) 过去,像狂犬病等传染病都明确写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里,近日,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率先面向全国推出“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对包括非典在内的7种传染病不再免责。 所保的这7种传染病是指鼠疫、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钩端螺旋体病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均为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收录的甲、乙类传染性疾病
记者了解到,这种“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年费率为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2‰,若主险保额为10万元,附加本险年交保费仅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