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首次行使安全管理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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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 09:39 中国经济时报 | |||||||||
柴松岳颁布一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 记者单继林2月25日北京报道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柴松岳在此间召开成立以来的首次全国范围的电力安全生产会议上,确定了电力安全生产的主要目标,并要求电力企业要切实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此前,柴松岳刚刚颁布了电监会一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从九个方面对当前我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是在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底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授权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后,电监会首度行使安全职责。 柴松岳表示,针对2004年电力供应可能再次紧张的形势,电力安全工作也将遇到一些新情况,电监会确定了电力安全生产的主要目标: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水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大、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据柴松岳介绍,近一段时间,由于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加上电网网架结构薄弱,特别是随着大容量、远距离送电和跨大区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问题逐渐凸显;厂网分开后,市场主体多元化,电网统一调度、安全管理关系需要进一步协调和明确;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严重危害电力安全的情况屡禁不止;现行的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标准等,已经不适应当前的体制要求。 对此,柴松岳提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电力法》的修改和制定《电力监管条例》中,将把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加以体现,从而使依法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柴松岳说,《电力监管条例》已经制定完毕并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