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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文》出台房价到底涨不涨 各方说法不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 08:20 北京娱乐信报

  近日,《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京政办发〔2004〕4号,以下简称《4号文》)出台,房地产界议论纷纷。许多消费者也在担心,此规定会导致地价上涨,从而使居高不下的北京房价再度上扬。

  -国字号:

  对房价影响很小

  北京当地的国有开发商大都囤着不少地,《4号文》的出台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国有开发企业的销售总监告诉记者,《4号文》对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影响不大,所以对北京的房价应该没有什么冲击。因为,现在房地产开发已经市场化了,无论采取哪种土地出让形式,开发商都要根据市场来核算成本和制定销售价格。而且,由于很多土地经过几手的倒腾,协议出让时的价格也不低。

  -外来客:

  有可能先涨后跌

  第一个以招标形式出让的西红门地块,中标的是来自湖南的开发商,其每平方米2280元的价格,现如今仍保持着最低经济适用房价格的纪录。其销售总监李薇表示,《4号文》对于外地开发商来说,真的是个特大喜讯!地价终于透明了!具体到房价的上涨与否,我个人认为短期内有可能会上涨,但从长远看,还是会回落的。房子该卖多少钱,毕竟是由市场来决定的,而不是开发商。况且,并不是所有协议出让得来的土地一定比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得来的便宜。就算在土地出让时成本增加了,迫于竞争的压力,开发商会在其他费用上压缩成本或直接降低利润。作为开发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土地成本的高低,并不一定与最终的房价成正比。

  -民营户:

  房价上涨的空间不大

  连续两年夺得北京商品房销售冠军的“世纪城”副总经理朱友军认为,停止土地协议出让是大势所趋,是房地产开发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无论是本地开发商,还是外地开发商,乃至外资开发商,只有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才能真正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至于这样是否会带来下一轮的房价上涨,我的观点是可能性不大。因为消费者对房价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与其有价无市地虚涨,不如降低利润打个“短平快”。

  信报记者蔡雪婧

  政策小叮当

  四类用地不准再协议出让

  《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明确指出,自2004年1月9日起,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用地、小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带危改项目用地、国家级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外非生产加工型一般性高科技项目用地,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均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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