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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冠生园”掉入改制陷阱 政府操纵企业应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 11:20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乔国栋

  “南京冠生园”拍卖刚刚落锤,“武汉冠生园”随即风生水起。

  2004年2月14日,情人节,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武汉冠生园的命运——关注企业转制”,报道直指武汉冠生园在售卖给武汉添地集团时国有资产严重贬值、流失。

  适逢国资委重点审视国企转制,从2月1日始施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防止“暗箱操作”。武汉冠生园不幸“歪打正着”成为媒体关注的一个典型!

  近日,原武汉冠生园厂长韩建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揭开了武汉冠生园改制“国有资产流失”的内幕和玄机。

  改制骗局?

  有着70年辉煌历史的武汉冠生园是一家老字号国有企业,但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到2001年时已经负债一亿元,而资产却已经不到4000万元。

  此时,转制是武汉冠生园唯一的出路。对于转制,原武汉冠生园厂长韩建强对记者表示:“我们企业不是不该转制,而是转制的太晚了。如果是正常改制,企业可能还不会陷入困境,遗憾的是,这种改制打开始就被一种来自市场之外的力量支配着,仅仅是三份协议书,便使冠生园的转制落入陷阱”。而“第三份真正让冠生园落入陷阱的协议书,却是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完成的”,提起此事,韩建强总有一种屈辱感。

  据韩建强介绍:一开始的时候,公司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兼并”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改制。随后五家企业包括添地集团和湖北石油三丰公司等五家公司前来洽谈,除了三丰公司拿出一个兼并方案,其他几家基本都主张购买土地。

  2000年12月15日,在原武汉市江汉区工业局,由江汉区委副书记宋远驼以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冠生园改制专题会议上,区体改委主任廖府庭建议添地公司兼并冠生园。宋远驼指示同意兼并方必须承担企业的债权债务,企业有义务帮助兼并方办理好相应的债务手续。

  2000年12月19日,冠生园与添地公司签订了第一份协议:“产权转让协议书及职工安置方案”,2001年2月23日,江汉区工业局发文同意由添地公司对武汉冠生园“整体接收,全面托管”。这无疑是一个诱人的“协议”,公司领导满意,职工也高兴。对此,江汉区经贸委于2001年2月23日向市政府请示,对冠生园的这一改制表示了支持。但令冠生园始料不及的是,这一诱人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挤走竞争者,因为,当时有三家企业分别愿意出105万元、140万元、160万元一亩的价格购买冠生园公司的土地,并草签了协议。

  2001年8月,由江汉区经贸委介绍的武汉长城会计事务公司对冠生园全部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土地评估价为每亩89万元。添地公司副总认为土地价格偏高,随后,体改委主任廖府庭对韩建强等冠生园领导说:能否按照75万元重新评估?“区领导们居然不希望国有资产卖个好价钱。”韩建强对此十分不解。

  最后,评估部门重新评估为每亩75万元。实际上,当时冠生园公司周围的地价平均在200万元一亩左右。

  2001年9月,冠生园和添地公司签订了第二份协议“产权转让协议”,原工业局发文同意由添地公司对冠生园实行“产权接收,全面托管”。“显然与第一次协议相比,这一方案使添地公司逃避了冠生园上亿元的银行债务。”冠生园党委书记杨本健也有疑虑。

  但不久,这个让冠生园员工还算满意的转制方案却又有了变化。2001年11月16日,江汉区委区政府领导召开了由区体改委、国资办、企业市场等十余家单位参加的冠生园改制专题协调会。并与11月21日印发了第48期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确定冠生园“部分资产出售,人员全面托管”的形式,将企业资产出售给添地公司。

  几天后,冠生园接到廖府庭的指示:冠生园改制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土地转让出售,安置职工,合理回避银行债务;第二步是人员全面托管。回避银行债务,竟然也成了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改制的一个目标。而冠生园的职工安置净成本费用是1311万元,廖府庭指示韩建强、冠生园党委书记杨本健按照安置职工的净成本除以公司的土地面积得来的价格签订出售协议。而此价格是每亩69万元,低于评估价格75万元。随后,区经贸委主任郁广新指示冠生园领导给经贸委打报告将土地价格下浮为每亩69万元,再报区体改委。

  接下来,区体改委还指示冠生园公司与添地公司按每亩69万元的价格签一份《资产出售书》,并说这份协议主要是应对银行债务用,实质性操作仍按“部分产权转让,人员全面托管”的形式执行。

  2001年12月20日,添地公司副总经理袁礼文邀请区体改委廖府庭主任去了添地公司,按照每亩69万元的价格,由廖主任亲笔起草了冠生园公司与添地公司的第三份《资产出售协议书》。当时,冠生园认为,既然这份《资产出售协议书》只是用来应对银行债务,就要求另签一份补充协议来说明这一点,而实际操作仍然执行第二份协议。

  但这一合法要求遭到了廖主任的拒绝,他认为,没有必要签补充协议,并劝说冠生园领导要相信添地公司,相信体改委,于是,冠生园公司便做出了让步,不再坚持签定补充协议。

  2001年12月20日,添地集团和冠生园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书》,协定冠生园将土地和土地附着物出售给添地集团。这个合同里面,土地附着物的价值为零,以1311万元的价格成交了这场交易。

  另外,江汉区企业市场2001年12月26日上报江汉区体改委,将冠生园公司土地房屋评估值少报767.48万元。

  结果就是这第三份协议,让冠生园陷入绝地。

  添地公司于2002年5月底将冠生园的土地证、房产证办理了过户手续,从2002年6月1日起,冠生园公司原有的厂房、门面水电设施及原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行政公章、财务公章全部移交给添地公司。

  但就在添地公司取得冠生园公司的房产证、土地证后,马上将原定的“部分产权转让,人员全面托管”协议全部推翻,并一口咬定与冠生园公司只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按照协议约定的职工安置问题久悬不决,冠生园认为:自己已经陷入了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国有资产流失多少?

  韩建强和杨本健对记者算了一笔帐:在订立“资产出售协议书”之前,江汉区国资局对冠生园公司的资产确认总额是36,797,372.53元,但添地公司仅用1311万元便取得了冠生园公司价值近3680多万的国有资产。

  就这1311万元,添地公司也不想出分文。2002年9月,添地公司以原冠生园公司19亩国有土地的39%在交通银行江汉区支行办理抵押贷款1000万元,而只向冠生园支付了960万元,而且还从2002年6月至今利用冠生园公司原有的门面厂房每月赚取10余万元的租金。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国经贸(1999)89号文件“不允许用所购企业的资产作抵押,获取银行贷款购买该企业”的规定。

  即便是1300多万元的职工安置费用,也还差400多万元。但江汉区并没有找添地公司履约,而是从区财政借出460万元帮添地公司安置冠生园的职工。这种“私企买厂,政府买单”的事在全国尚属罕见。

  就这样,添地公司在政府官员的“帮助”下,成功地逃避了工行江汉支行和中行东方资产公司两家近亿元的债务。而从各方渠道传来的消息称,中行东方管理公司即将起诉冠生园恶意逃避银行不良债务。但2月13日,记者电话联系中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张朝,原本约好的2月16日面谈,直到今天也没能联系上他。

  而最让韩建强和杨本健心疼的是,冠生园在“资产出售”时,未经国资部门批准,也未实行《土地法》有关“土地上市、挂拍公示、公开拍卖”的规定。按照市场地价每亩200万元,冠生园公司的国有土地少卖了数千万元。

  面对冠生园的指责,添地公司有何说法?2月14日,记者联系到添地公司副总经理袁礼文采访,但第二天,袁告诉记者,因为种种原因,公司召开紧急会议,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冠生园产权交易涉嫌违法?

  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3月10日,冠生园公司连续3次向江汉区委、区政府写出紧急报告,要求解决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但都没有得到答复。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1998年第143号令)的规定:企业实行改制时,其土地使用评估价值需经国资部门确认同意,一并纳入企业资产。企业实行并售改制的,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需经国资部门批准。而冠生园公司与添地公司签订的三份协议均未经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准,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冠生园据此认为与添地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添地公司应返还从冠生园公司所取得的资产。2003年8月1日,冠生园公司正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于同年9月8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是谁剥夺了他们的起诉权?

  据2003年9月12日《中共武汉冠生园食品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记载:自冠生园起诉后,江汉区经贸委主要领导多次找冠生园主要领导谈话,说是区政府有关部门授意,要求冠生园撤诉,否则以采取行政手段免去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建强的职务,更换新的法人代表达到撤诉目的。

  冠生园公司领导层经过商量研究决定:坚决不同意撤诉。紧接着,江汉区在2003年10月10日,登报撤消了韩建强的法人代表职务。

  在此期间,为了让这次转制具备合法性,江汉区委、区政府指示江汉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2003年9月12日补充发文同意冠生园将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添地公司,但冠生园管理层认为,这种补发的批文是无效的,并于2003年9月18日向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提请行政复议。

  关于这份《资产出售协议书》是否有效,区体改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份协议是经国资部门审批的,是合法有效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区体改委所说的批文,是今年9月12日才到江汉区国资办补办的,且该批文是针对第二份《产权转让协议》下达的,内容是“同意将冠生园公司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添地公司”,而不是《资产出售协议书》中所称的将冠生园公司出售给添地公司。

  区体改委廖府庭主任说,“武汉大部分的国企改制都没有经过国资部门的批准”,“不是国资部门不同意,而是他们不敢批,怕银行来要债”,按照这种说法,即使冠生园的改制没有经批准,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区经贸委主任郁广新说:“添地公司和冠生园公司先后签订了三份协议,都是韩建强签了字的。要说国有资产流失,那是韩建强的责任,与区里无关。另外,韩建强未经政府同意私自向法院起诉是错误的,我们要他撤诉他不听,区里才决定撤销他的职务。”

  2003年12月25日,此案由新的冠生园法人代表从法院撤诉。

  2月13日,记者采访湖北省国资局以及江汉区国资办、体改委等部门,皆无功而返。江汉区宣传部副部长曾舟记告诉记者,此事武汉市已有专门的调查小组前来调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是曾舟记认为:“冠生园出了问题是因为原厂长韩建强没有摆平几家要购买冠生园的私营企业的关系,惹得政府还要为改制卖单。”他补充道:“很多人认为这话点到了问题的实质。”

  按照韩建强的说法,只有冠生园被骗之后的起诉没有经过政府批准,而在转制过程中,几乎每个程序的执行他都能强烈的感受到来自“上面”的支配力量。

  冠生园改制可否推倒重来

  目前,武汉市冠生园食品公司的改制问题,已引起湖北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让冠生园转制推倒重来,愿意以市场价格取得冠生园资产的,不仅仅是一直对这块“黄金宝地”窥视已久的几家私营企业,还有冠生园的最大的债主银行。

  记者离开武汉时,来自某政府人士的消息说,江汉区因焦点访谈的曝光召开了紧急会议,有关部门打算让添地公司将余款付清以此来应对上级责询,而对这起巨额国资流失案并不想深究。但这显然不是冠生园广大职工所愿意看到的,对于他们来讲,吃饭还是第一件大事,他们也不过是希望让冠生园在阳光下交易,让国有资产有一个真正的合理价格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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