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欧版楼盘”打克隆官司 原告索赔6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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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 07:4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北京著名的商品房项目枫丹丽舍称,他们已经掌握森林大第抄袭其设计图纸与建筑外观的证据,要求对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620万元。昨天,此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据枫丹丽舍房地产公司介绍,早在2002年,他们就听森林大第的销售人员说:“森林大第住宅和枫丹丽舍是一样的。”经了解,森林大第建筑外观与枫丹丽舍非常相似。 天龙苑房地产公司直言不讳地宣称,森林大第的风格是法式风格,像其他欧式建筑一样,都是学来的,并不为枫丹丽舍所独有,而且双方在结构上并不完全相同,不能认为他们侵犯了枫丹丽舍的著作权。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也认为,森林大第的表现风格和设计图纸早在17世纪欧洲就已公开发表,并不是枫丹丽舍的独创。况且,两个楼盘在许多细节上存在很多差异,他们之间不存在侵权行为。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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