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建设部: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不准参评鲁班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 07:23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2月19日电(实习生肖遥)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今天举行的2003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颁奖会上表示,今后凡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没有资格参与鲁班奖的评选。

  黄卫说,今后要把企业是否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评选鲁班奖的一项重要条件,写入鲁班奖评选办法并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对于此前已经评选上鲁班奖的工程项目,则必须在两年内全部还清拖欠农民工工资。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