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树铎北京报道 一起涉及7.7亿元国有资产的兼并和维护4000职工的合法权益即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诉汉骐集团、上海丰华集团、济南润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同无效、资产确权案,日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998年10月15日,汉骐集团以承债式兼并方式接受北京红狮涂料公司全部资产,并承担红狮债务及履行安置全体在职和
离退休职工的义务。
据原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北京市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确认的评议结果,以199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红狮的总资产评估值为7.73亿元,总负债评估值为3.67亿元,净资产为4.06亿元。
据红狮方面介绍,5年来,汉骐不但没有承担其兼并义务,反而在红狮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违规的资产转让和置换方式,将红狮资产装入上海丰华,套现3.68亿元。汉骐、丰华还多次抽逃红狮资金,累计金额达3800多万元。
2003年5月12日,汉骐又将已于2002年12月13日注销的北京汉骐投资(红狮第二股东)所持有的8000多万元的股权无偿转给了三个自然人,使红狮公司原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和归属发生变化,此外,汉骐和丰华又在公司搬迁问题上设置重重障碍,致使企业发展无望,经营举步维艰。
红狮董事会有关人士认为,汉骐的国有身份与事实不符,其主体资格不符合兼并国企条件,汉骐“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利用假出资、假财务报表、假公章、假签名、假董事会决议等手段,在福建、北京上海、山东、广东等地屡次兼并国有企业”。
红狮有关负责人认为,汉骐的种种违规做法已导致红狮原国有资产性质发生变化和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断送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引起红狮广大职工的质疑和强烈不满。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红狮职工代表大会两次通过决议,强烈要求红狮行政领导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追究汉骐违法违约的法律责任。
为此,红狮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保护国有资产不被流失和红狮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红狮向法院提出的法律诉讼是:一、确认红狮公司与汉骐签订的总资产7.7亿元的《兼并协议书》无效;二、依法确认红狮公司现经营管理的财产的产权归属关系。
据了解,作为被告,上海丰华集团和济南润嘉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红狮公司董事长孙莲英对此案充满了信心,她告诉记者,仅汉骐方面不履行合同这一条,红狮方面在此案中就有十足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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