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私车最多贷8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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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4日 09:5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马佳)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仅把汽车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车队汽车贷款,而且贷款人和汽车经销商要建立信用档案,此举为银行界日后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打下了伏笔。 据介绍,新《办法》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经销商和车队贷款,并明确规定贷款车辆 新《办法》还规定,贷款人必须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借款人信贷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借款人姓名、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所购汽车的型号、价格与用途;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借款人从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情况;贷款催收记录;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同时,贷款人还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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