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私车最多贷8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4日 09:5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马佳)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仅把汽车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车队汽车贷款,而且贷款人和汽车经销商要建立信用档案,此举为银行界日后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打下了伏笔。

  据介绍,新《办法》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经销商和车队贷款,并明确规定贷款车辆
为自用车和商用车两种,自用车是指借款人本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使用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用于商业运营以获取经济收入的车辆,包括各种运输、工程机械车辆等。其中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车队自用车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个人和车队商用车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期限均为5年。贷款人发放的二手车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得超过二手车市场估值的70%。而且新《办法》强调,贷款车辆的价格仅为裸车价格而不含各类税费及保费,从而避免了“捆绑式”贷款。

  新《办法》还规定,贷款人必须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借款人信贷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借款人姓名、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所购汽车的型号、价格与用途;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借款人从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情况;贷款催收记录;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同时,贷款人还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汽车贷款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