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企业九成以上偷漏税 金额达5031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 09: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月10日电 (蔡玉高、明浩)“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2003年南京市地税局稽查分局用半年时间集中对2002年度纳税额较大的88户房地产业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竟然发现87户有问题,涉税金额高达5031.66万元。 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分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房地产业是高利润、高收入行业,也是当前税务部门重点监控的行业。但谁都没有想到这一行业偷漏税竟然如此严重。 一位接受税务稽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坦言:在南京,手中有地的开发商等到了百年一遇的赚钱、发展机会。一般行业难觅的10%的项目利润已成开发商底线,个别拿地早、土地储备充裕的项目在一期高于一期的房价攀升中攫取30%至40%的利润也不鲜见。令人不解的是,现实中多数开发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是“微利”或者“亏损”。 南京房地产企业缴税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六个方面:1、一些房地产企业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普遍都存在少计计税收入的问题;2、预收款不缴税或延迟申报纳税;3、房地产企业项目连续滚动开发,项目决算期又有意无意地滞后,导致成本难以理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难以确定,利润黑洞惊人;4、房地产企业对合作建房政策把握不准;5、对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普遍不够重视;6、一些房地产企业缴税时能拖就拖,欠着不缴。 检查过程中,南京市地税局按照税法规定,除了追回所有税款之外,还对这87户偷漏税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共计罚款1588.14万元,加收滞纳金848.42万元。 房地产企业的偷漏税行为给国家财政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分局法规科朱基全呼吁,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秩序亟待规范、纳税意识亟需加强。 短评:提高认识依法纳税 新华网南京1月10日电 (记者 蔡玉高) 依法纳税,已经是社会生活中尽人皆知的常识。但是,屡见不鲜的是个别企业、个人,逃税已经成了习惯。 “检查88家,87家有问题”,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分局在对全市88家房地产企业的检查结果让人不免有些震惊。正如参加稽查的一位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只要去查,没问题才怪?不光房地产企业,其他的企业也都差不多。”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皇粮国税,古已有之”,这反映出我国税收的久远历史。但是,今天人们的纳税意识却很淡薄。纳税为何如此之难?纳税意识不够是最主要的原因。前一阶段,某“女星”因偷漏税而惹得官司缠身之后,很多的明星、名人都纷纷主动纳税,他们已经意识到偷漏税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吃官司的。 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根本途径在于增强国人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提高,对增强人们的纳税意识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换言之,公民意识和公民纳税意识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通过公民意识的培养,可以让人们清楚,纳税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守法行为,而是公民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纳税意识不是短期内能培养起来的,与此同时,要加强税收部门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一些稽查人员也表示,虽然说按照税法的规定,税收部门可以对企业进行比较严厉的处罚,但事实上,真正处罚起来,难度比较大,有时候也只能是“意思意思”。就拿房地产企业来说,它是一个与很多部门都产生联系的复合体,税务部门的处罚稍微重了一点,一些人就会来打招呼,有时候甚至是政府部门的领导。这样,税务部门也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加强税收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税收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应该是当前抓好税收工作,让人们爽快纳税较有效的途径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