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银行谋变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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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 18:39 《环球财经》杂志 | ||
沈城/文 几家合资银行“变身”的背后,掩藏着合资银行夹缝里度日的窘迫。 在经过十年的苦熬之后,近期,法国巴黎银行决定买走由中国工商银行持有的上海巴黎国际银行50%股权。随着由上海巴黎国际银行更名而成的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公司的挂牌,本 几家合资银行“变身”的背后,掩藏着合资银行夹缝度日的窘迫。 三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从1985年最早成立的厦门国际银行算起,合资银行已经走过了18个年头,但7家合资银行迄今为止的资产加起来总共亦不过约200亿元人民币,甚至不及工商银行在富庶地区的一家支行。截至2001年底,除厦门国际银行的总资产接近100亿元人民币外,其余6家合资银行的总资产还有不到10亿元的。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公司在挂牌的同时即宣布,计划将实收资本由人民币5.55亿元提高至6亿元,多少就是急于改变这种窘迫规模心态的表露。 “几家合资银行本身的规模太小了,限制了它们的发展。由于合资银行是特定阶段的过渡产物,发展停滞甚至逐步退出是必然的。”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黄金老博士说:“新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一般是选择通过兼并或参股的方式,而不会通过设立合资银行。” 据分析,合资银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困境难以摆脱。 一是存款来源受限。国家规定合资银行不能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也不能做国营企业的存款业务,其客户对象以三资企业为主,只能吸收三资企业的存款,而三资企业本身资金短缺,其资本主要用于购置和更新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尚需银行支持,能存入银行的资金并不多。存款是银行扩张总资产的基础,存款来源受限,其资产规模也受到限制,收益水平很难提高。因此,合资银行不得不主要依靠从境外拆借资金来发放贷款。 此外,存款来源的受限,还导致合资银行普遍“贷存比”严重倒挂,一般达到了300%,潜伏着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是业务网点的限制。根据现行规定,合资银行只能在中国国务院批准的可设立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的城市设立,且原则上一家合资银行在一个城市只能设立一个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不能超过5个,这直接限制了合资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 三是外汇外债管理方面的限制。合资银行发放外汇贷款必须进行外债登记,而外债登记的审批手续复杂,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影响了合资银行的业务效率,进而影响了业务拓展。 “跳板使命”未能实现 厦门国际银行身上,基本综合了当初设立合资银行的几大动因:引入国外银行的管理经验;为外资企业服务以便招商引资;地方政府筹资。从厦门国际银行的几大股东中,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来。据了解,厦门国际银行的股东为中国工商银行、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闽信集团有限公司、亚洲开发银行、日本新生银行(原名为“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及美国赛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亚洲开发银行、新生银行和美国赛诺金融集团合占25%的股权。 由于当时到海外开设分支机构的成本与难度均较大,合资被工商银行当做引入国外银行先进管理方式的上佳选择。工商银行之所以又在青岛、上海和深圳分别与韩一银行、法国巴黎银行和南洋商业银行合资成立青岛国际银行、上海巴黎国际银行和华商银行等3家合资银行,也是想比较一下哪个国家银行的管理方式更适合自己。 在厦门国际银行成立的时候,国有银行还很少有为外资企业服务的经验,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的分行亦是寥若晨星,而侨乡厦门有众多来自东南亚地区的投资。设立合资银行为外企服务,在青岛国际银行和华一银行身上也体现得比较明显。青岛是中国韩资企业最多的城市,青岛国际银行主要的客户就是韩国企业。同样,由台湾莲花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资设立的华一银行就是以台湾企业为主要的服务对象。 在厦门国际银行身上,地方政府的烙印非常明显。均有省政府背景的福建国投和闽信共占去了48.75%的股权,而厦门市政府旗下的厦门建发又占去了7.5%的股权。同样,省政府所属的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浙江商业银行中亦占去了20%的股份。 显然,中方当初允许设立合资银行,是赋予其金融改革试验田的历史使命;而外方对设立合资银行情有独钟,自然看中的是借此深入中国的金融市场。然而,入世排定的对外资银行的开放日程,已经使得合资银行显得时过境迁,因为2006年对外资银行经营范围和所有权的限制将不复存在。事实上,从合资银行仅仅就屈指可数的7家上也可以部分地看得出,历史赋予合资银行的跳板使命并未完全地实现。 不过,合资银行给中方股东培养了不少的金融人才。从上海巴黎国际银行出来的中方管理人员,都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担任重要的领导职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行长姜建清就是巴黎国际银行的首任董事长,第二任董事长吉晓辉现在是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转身”后能否双赢 在7家合资银行中,厦门国际银行的业绩出类拔萃。截至2001年底,厦门国际银行总资产达96亿港元,存款余额68亿港元,贷款余额55亿港元,累计税后赢利近10亿港元,累计在国内上交税收1.53亿港元,连续多年被《亚洲新闻周刊》列入“亚洲金融500强”,并多年获全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福建省“纳税大户”、“利税300强”。自1999年起的连续三年,入选英国权威金融杂志《银行家》“世界1000大银行”,为国内入选的14家银行之一。但中央财经大学《中外合资银行》课题组对厦门国际银行调查后仍旧认为,合资银行处在夹缝中求生存。某合资银行的行长就直言不讳地说:“尽管是合资银行,但能做什么业务和外资银行一样是限死的。不但不如中资银行,而且还不如外资银行的分行。” 在跳板功能已经丧失了的情况下,合资银行的中方股东通过主动退出或减少股权的办法,不失为双赢之举。 黄金老博士认为,由于合资银行中的中方不是像合资企业中的中方那样缺钱而无力追加投资,因此具有选择在合适价位出让其所持有股份的优势,想要绝对控股或独资的外方就要付出相应的赎买代价。在中方通过溢价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而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合资银行的尴尬地位也得以改变。 有业内资深人士对上海巴黎国际银行合资双方的分手进行了精辟的分析:尽管上海巴黎国际银行有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权利,但其业务范围扩大势必和工商银行的业务相冲突,工商银行自然不太愿意;其二是有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独资进入中国的成功先例,经过十年合资的巴黎银行自认可以在中国境内独立行走了。 巴黎银行独资的好处在于,一来可以将今后的银行业务按照自己的方式和其他同行竞争,二来借QFII政策双管齐下基金业务和银行业务,将BNP集团通过各种途径渗透到中国区业务的利润尽收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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