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实行存款保险制度 取消城乡商行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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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 07:1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崔丽)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时,将目光投向对中小储户利益的保护,并提出银行业立法应注重体现金融一体化趋势。 郑功成委员在审议发言中说,有关存款保险制度应该在“三大银行法”的制定、修改 这个观点在袁行霈委员那里得到回应。袁委员说:“这种情况有点类似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是保护人的安全。银行与存款人、其他客户的关系中,银行处于强势地位,存款人、其他客户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要首先保护存款人、其他客户。” 据此,袁行霈委员建议,将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总则的第1条中“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修改为“为了保护存款人、其他客户和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尽管只是在文字上把“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提前,但这更体现了对存款人、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 郑功成委员还提出,“三大银行法”草案中有关“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表述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是计划经济时代城乡分割不正常状态的延续,“是法律对现实的屈从”。“现在没有法律说禁止城市商业银行到农村办业务,也没有法律禁止农村商业银行到城市办业务。”郑功成说,金融市场一体化是必然的,再以城乡来划分不够妥当。因此,他建议取消“城市”、“农村”等定语,统一为“商业银行”或分为“普通(一般)商业银行”和“特殊商业银行”。 据了解,“三大银行法”草案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进入三审,委员们在分组审议中普遍认为,三部法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基本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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