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是图案权利人 中国印不可能被抢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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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 17: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记者昨天从北京奥组委了解到,作为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的“中国印”已经采取了3种法律措施,得到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充分保护,不可能被抢注。而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信息也表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有关“中国印”的外观设计专利被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表态:如果没有得到北京奥组委的同意,带有北京奥运会会徽的专利申请将不会得到授权。 “中国印”不仅是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会徽,也是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徽记。针对最近某媒体爆出“中国印被抢注”的消息,北京奥组委发言人昨天上午郑重表示:该消息严重失实。会徽是北京奥组委最重要的资产,北京奥组委是“中国印”图案的权利人,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北京奥组委许可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北京奥运会会徽。 北京奥组委介绍,北京奥运会会徽已经在发布前就在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相关手续已经办理;版权(即著作权)登记也在9月份办理完毕,北京奥组委对会徽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我国独创的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工作也在7月份做完。这3种保护措施足以对抗任何第三方在任何载体上以任何违法方式使用。 北京奥组委发言人告诉记者,北京奥组委实际上已经对奥运会徽进行了全类注册,而外观设计专利只有依附于某种产品才能得到授权,虽然会徽不会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但是只要奥组委不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申请,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对含有会徽标志的产品申请注册。北京奥组委同时透露,北京奥组委专利申请方案正在孕育中,等到北京奥组委特许经营计划启动后,奥组委会将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记者随后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针对他人获得的含有其他奥林匹克标志的外观专利,北京奥组委可以依据《专利法》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同时,在流通领域负责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明确宣布:任何违法使用北京奥运会会徽的行为,均会被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或侵犯商标权为由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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