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实行有限竞争
据电监会消息,日前,电监会正式印发《华东电力市场试点方案》。《方案》确定了华东电力市场的市场结构、模式、交易方式、推进步骤等关键问题,同时明确了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分三期实施的思路,该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据悉,华东电力市场的具体范围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一市。按照“安全稳定、协调发展、开放透明、积极稳妥”的原则分三期实施,各期的阶段性目标和内容安排包括:一期采用统一竞争、分区控制、协调运作的模式;二期实现由区域统一运作、统一控制;三期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建成完善配套的华东电力市场体系。
华东电力市场运作初期,采用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的方式,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年度合同、月度合约竞价、日前现货竞价和实时平衡。建立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省(市)电力调度交易结算中心,月度与日前现货竞争在大区平台进行,年度合同与实时平衡在省(市)进行。市场运作初期实行单一制电价加有限竞争模式,具备条件时及时转入两部制电价。
针对目前华东地区电力供需偏紧的形势,以及市场建设初期配套改革尚不能完全到位的实际情况,方案设置了四条保证市场运作安全的措施:第一是采取有限竞争,初步确定竞争电量占全年发电量的15%;第二是市场最高限价;第三是实行市场干预和中止;第四是建立市场平衡账户,由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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