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利差损700亿 高盛提出四种解决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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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 18:05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张宏 高凡 北京报道 伴随中国人保成功上市,国际投资银行对中国保险业也开始寄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标准普尔预警中国保险业资本缺口300亿元的话音刚落,高盛近期亦发布了题为《中国保险业-成长前景、创造价值的关键在改革》,长达52页的详尽报告。 这份报告最引人注目之处是利差损问题旧事重提。“中国保险业正展现出创造价值式的快速增长,有望在2010年时跻身全球五大保险市场行列,但巨额利差损仍是悬于这个繁荣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但与以往投行报告不同的是,高盛并未止于揭示问题,更进一步提出了四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利差损:320-760亿元 报告指出,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仍是1990年代遗留下来的利差损问题。通过以准备金为基准,类比国债(Reserve-Based-Bond-Equivalent;即视准备金为固定利率国债,随着到期日的接近逐渐升值)的测算方式,高盛预计中国人寿、平安和太平洋三大寿险公司的潜在利差损约是320-760亿元人民币。 两个因素加剧了寿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一是在行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中国寿险公司在1998年以前几乎没有什么精算方面的成熟经验;二是由于分支机构在地域上极为分散,部分国有保险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的产品推广与保费投资控制力缺失。这使保险公司售出了许多不盈利的产品,同时保费收入投资到证券、房地产,或向其他国有企业发放贷款。这使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极低,甚至是大幅的亏损。 尤其是对于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人寿,根据保监会的偿付能力要求,高盛认为这两家公司需要注入大量资本,方可确保新业务的增长。中国人寿在上市前已经剥离了1999年6月10日以前的保单,偿付能力完全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 但是,中国寿险业不会面临像日本寿险公司曾经遇到的现金流疑虑,并陷入困境。报告称,中国利差损问题出现在寿险业发展的初期阶段,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寿险业仍将保持快速发展,过去两年的首年保费增长率均在50%左右。而日本寿险业目前处于停滞发展状态,1990年代寿险业规模占了日本GDP的6%-7%,因而未来发展前景不佳,且没有足够的能力克服目前的窘境。 而且,日本寿险公司在1990年代初经济泡沫破裂后,在证券和房地产领域蒙受了巨额亏损。而中国的寿险公司主要投资于存款和固定收益证券——在利率下滑的情况下,固定收益证券的收益较低,但也不会出现巨大的亏损。 高盛分析显示,相比三大寿险公司2001年时仅163亿元人民币的所有者权益,寿险业的潜在亏损数额巨大,国内寿险业总体上资本不足。寿险公司和监管机构需要在短期内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提升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促进行业进一步发展。 四种解决方案 针对利差损问题,高盛同时提出了四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分别是国家财政买单、消费者买单、股东买单,或是通过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实现共赢局面。 第一种方案,剥离利差损保单,由国家财政提供支持。高盛认为,剥离仍是最优的解决方案。剥离后的情形将与中银香港2002年上市前的情形相似。与其他方案相比,剥离相对简单,在剥离后寿险公司将变成资产规模较小但较干净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占总资产的比重将明显上升。准备上市的中国人寿即采取了这种方式,中国人寿集团和财政部已经设立了一个共同基金,管理剥离出来的旧保单。 其二是降低保单预定利率,即由消费者买单。“降低高利率保单的预定利率,将可立即减少寿险公司的债务负担,解决寿险公司目前面临的偿付能力问题。日本和香港都曾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但是,这种方案的风险包括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可能对寿险公司信誉产生质疑,甚至出现退保,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其三是,公司保留利差损负担,通过新利润来消化历史亏损,让公司股东买单。但高盛指出,“鉴于利差损负担及潜在亏损相对保险公司目前的权益基础和盈利能力(高盛预计寿险业税前利润总额在4亿美元)规模过大,这几乎不可能解决问题,尤其是对中国人寿来说。” 假定中国人寿、平安集团和太保集团的税前利润在2001年34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每年增长10%,整个行业需要12年方能完全消化利差损。尽管这看来仍然可行,但三大公司的利差损负担不尽相同,税前利润数额也不一样,若实行这种方案,各家公司的最终结果也不一样。 第四种方案则是拓宽投资渠道,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使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三方均成赢家。高盛认为,由于投资收益率对利差损保单的潜在亏损影响显著,监管层应考虑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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