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三日电(记者赵胜玉)随着中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陆续实施,国家林业局提出“慎用钱”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将对林业工程管理不善、渎职、挪用造林款等现象进行稽查。
日前,由国家林业局制订的《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范》正式实施。这是国家林业局为加强林业重点工程资金和财政安排的其它林业资金的稽查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
措。
近年来,随着中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陆续实施,国家对林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投资额达数千亿元。为了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国家林业局提出了“慎用钱”要求,并将“慎用钱”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和服务。
根据《规范》规定,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范围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和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资金及其它预算内建设资金和国债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其它资金的稽查。
根据《规范》规定,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否按照上级计划、财政、林业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资金预算文件进行计划、资金的分配与拨付;是否按照上级计划、财政、林业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资金预算文件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将资金投入使用,有无截留、滞留、违规抵扣等现象;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和无计划下达的内容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有无挤占、串用、挪用资金的现象和虚列工程支出、计划外工程和超标准建设、擅自调整工程投资计划和改变财政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等现象进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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