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今起允许外资银行在13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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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 10:0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日电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从今天起允许外资银行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济南、福州、成都、重庆,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3个。 据悉,在这以前,已经开放了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九个城市。 刘明康还指出,从今天起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外资银行在上述已经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里,向各类中国企业提供各种人民币服务。在这以前,外资银行只能在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向外资企业、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提供人民币的服务。 刘明康同时表示,中国的银行业对外开放是经历了一个从特区到沿海城市,然后再到中心城市,再到所有地区,从外币业务到本币业务的一个渐进式的开放程序。实践证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二十多年来,最突出的贡献是向我们展示了现代银行运作机制和先进的银行管理方式,促进了中国银行业服务水平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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