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鲁班”可以和“中国鲁班”一起踏浪中国建筑市场了。去年12月,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建筑企业管理规定》(第113号令)出台,允许外商独资成立建筑企业并承揽工程。今年4月,有关实施细则出台,使中、洋“鲁班”同台竞技有了实实在在的操作规范。我国提前兑现了入世“三年内允许外商独资成立建筑企业”的承诺。
然而,“洋鲁班”们似乎并未气势汹汹狂卷中国建筑市场。记者从上海市建筑企业管
理部门获悉,实施细则出台后的半年内,正式完成有关企业注册与资质申请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寥若晨星。
享受国民待遇的“洋鲁班”为何步履缓慢?记者了解到,根据第113号令规定,境外投资者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言之,原先境外建筑企业的驻沪办事处不能直接承接工程,必须成立企业方可参与竞争;原先境外建筑企业通常只在境内派驻十几个人,进行管理型承包,这也和目前境内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冲突。根据我国境内一级建筑企业的申报标准,至少需要300人的规模,并有12个一级项目经理以上,方能取得在房屋领域承接工程资格,如果一个企业要同时承接多个领域的工程,那么相关专业人才的要求更高。一时间,企业规模和专业“派司”令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感到犯难。
好在“洋鲁班”们可以利用政策过渡期,研究一下如何入乡随俗。据了解,由于上半年遇到“非典”,影响了许多境外企业的正常业务开展,有关部门已将新老两项政策并存的最后期限由今年的9月31日延长到明年3月1日。在这段过渡期内,不少境外企业致力于潜心制定发展战略,而不急于立即注册成立新的企业。
业内人士预测,过渡期过后,境外企业极有可能通过与境内施工企业成立合资企业,或收购境内企业的方式,获得在境内市场竞争所必须的人力与人才。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这股潮流将波及整个建筑市场,本土企业将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整合。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有多家境外企业在与本地企业积极洽谈“联姻”事宜,一些中小企业也希望通过此次“联姻”,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未来建筑施工领域难免一番激烈厮杀。当然,优胜劣汰的市场洗礼,最终将造就本地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实力的飞跃。
本报记者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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