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贷款利率是否不同于银行现行车贷利率,成为汽车金融公司唯一留下的悬念。但昨日正式颁布的《实施细则》给出的利率浮动范围却平平无奇:下浮10%到上浮30%,与银行车贷利率别无二致。作为一种金融杠杆,利率“指挥棒”在车贷竞争中将如何转动?
银行:利率优惠,拉动贷款
相同的利率水平,使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之间在利率上达成了相同的起点。工行上海市分行消费信贷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利率相同,但双方对于利率的审视角度却未必一样。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促销外,利率下浮往往是吸引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客户在贷款买车时对此优惠也更为熟悉,而对于利率上浮,不少客户都闻所未闻,总觉得自己吃了亏。他认为,银行给予每个客户的不同利率,实质上是双方讨价还价的最终表现形式,是对于其资信条件、首付金额、还款方式和抵押物价值等的综合考虑。由于部分客户的资信问题,银行往往上浮其贷款利率,实际上“要价”的权力把持在银行手中。
但作为防范贷款风险的一个杠杆,银行并不太愿意过多祭出利率下浮,这毕竟意味着客户的流失。近期沪上不少银行、特别是车贷规模较小的股份制银行高举车贷促销大旗,利率下浮自然是刺激车贷规模增长的最佳武器。同时,银行又不敢置风险于不顾,因此综合采用了银行卡、房贷和个人理财等综合性优惠手段。除了做大车贷规模外,车贷让利也担负起推销其他银行产品的职责。
汽车金融公司:若能出货,利率好说
对于汽车金融公司而言,仅仅允许下浮10%到上浮30%的利率变动范围,是否太过束缚?我国汽车金融软课题研究小组组长周立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率变动范围确实是汽车金融公司能否放开手脚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如果仅仅认为“利率下浮10%的开放范围还不大的话”,就有些片面了。
周立群表示,由于将来汽车金融公司是先向银行借钱,再贷款给购车者,因而它贷款利率的确定,一方面取决于与银行的同业拆借利率,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站在其后的生产厂家的市场意图。如果从银行借钱时利率较高的话,那么为了保持利润,它也就必须上浮利率,上浮30%的范围对于它而言,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值得注意的是,汽车金融公司能提供更为专业的购车服务,这些服务的支出也都是包含在利率里的,因而即使其利率上浮,依靠其优良的服务,依然有自己的优势。
更重要的是,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厂家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利率的高低,有时取决于其厂家的市场策略,即使下浮到10%,汽车金融公司本身没有利润可言,但车辆卖得多,汽车厂家将来还会返利给汽车金融公司的。
一位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动用利率杠杆的不同出发点,是由自身角色所决定的。银行通过卖车来“卖”贷款,而汽车金融公司则通过“卖”贷款来卖车。银行最终经营的是贷款,必然导致其更关注于风险控制;而汽车金融公司的最终目的是为汽车生产厂商出货,因此利率浮动相对“好说话”。从这个角度来看,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一旦各自转起利率指挥棒,双方的错位经营将越发明显。
本报记者丁波顾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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