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北京车市第三波 难破的汽车政策“围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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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 10:15 经济参考报 | ||
9月23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为解决北京交通拥堵问题提出了十大措施设想,其中,征收轿车牌照费和拥堵费等限制私车发展的设想引起了社会的争论。就在对有可能征收的牌照费从1万至数万元的种种揣测中,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迎来了9月份的“大丰收”——6975辆的销量再次打破了该市场的历史最高纪录。据亚市管理人员分析,其中有20%-30%的购车量是伴随这一“政策”导向而提前释放的。 这股突击购车潮一直延续到10月中旬。10月17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北京不宜以征收牌照费的方式来控制机动车规模。此后记者从亚市了解到,近日市场销售情况已基本恢复正常,由政策传闻而造成的这轮抢购潮已渐平息。 近些年,北京地区新的汽车消费政策的实施或有可能实施的传闻已经让车市有过两次重大波动,如今这次已是第三波了。早在1997年3月,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00万辆,当时社会上流传北京将实行汽车总量控制和对新购车辆增收城市道路“增容费”,顿时汽车销量剧增,北京市财政局收到购买汽车的申请成倍增加,仅3月份的前几周就收到申请672件,申请购买专控用车1131辆,分别比上月增长55.6%和138%。然而,征收“增容费”的消息并未经任何部门的证实,两三个月后车市便恢复了正常。 再有就是在1998年底,北京市环保局决定将在1999年开始实行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政策——1999年1月1日后非电喷加三元催化器的汽车不准上牌照。很多购车者为了能买到价格相对便宜的化油器车而赶在这一时限到来之前大抢购。经历过那个时期的一位汽车经销员至今仍回味无穷:“凡是化油器的车,什么车型都能卖出去。” 政策分歧让消费者迷茫 此番抢购风波距离第二轮已时隔五年,在这五年中,中国汽车产业经历了飞速的发展,汽车产销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今年又将突破400万辆大关。除了新车品种的日益丰富和汽车价格的不断走低外,汽车消费环境的改善和一系列便民措施的相继出台,也使一批批的购车者终于捂不住自己的钱袋子,兴冲冲地加入到有车族的行列。 10月28日,历经10年砥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终获通过。这既是一部约束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同时也给有车族带来了福音,可以说对汽车消费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而北京市虽然正处于私车空前膨胀和交通日益拥堵的特别时期,不久前却也在“疏”与“堵”的争论中下发了九项便民措施,其中包括:学车年龄上限由60岁放宽到70岁,增加代号为Z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对新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非运营载客汽车检验有效期由一年延长到两年,并为车主提供两次车牌选号机会等等,这些措施的颁布无不为当今日益火爆的私人汽车市场又添了一把干柴。 然而,当那些梦寐已久的购车人终于开始了有车族的生活之后,他们便不得不面对许多进入汽车“围城”后的尴尬。对于微车的诸多限制虽然并不能为交通的拥堵带来任何实效,但却足以使微车族的出行更加不便,原本对汽车生活的许多美好憧憬很快就被拥堵不堪的道路状况打破了;而出于未来北京对环保更加严格的要求,也许自己现在花了几万元、十几万元买到的爱车过不了几年就又会成为“黄标”而备受“折腾”。有人开始发牢骚,没车的时候想有车,有了车之后也犯难——今天一个“禁止”,明天一个“限行”,搞得我围着家门口转,可就是回不去。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给消费者创造一个有利的消费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是需要靠汽车消费来拉动的。但是,政府目前在如何解决汽车消费中出现的许多具体问题上,还存在比较大的分歧,这就导致制定的政策有时候比较矛盾。比如,一方面出台利好措施鼓励私车消费,但另一方面又为缓解交通拥堵而提出限制私车发展的设想,这些不统一的政策往往会带来包括消费者和汽车企业等更大范围内的迷茫和困惑。 消费政策很难均衡各方利益 一系列与汽车消费相关的政策法规连连出台,这使一直关注“汽车消费政策”、“三包规定”和“召回制度”的消费者不禁要问:这些直接触及汽车消费领域的法规政策为何至今千呼万唤仍不出? 记者了解到,上述政策法规的制定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但由于涉及的部门太多,因此协调统一多有难度。而据有关人士反映,汽车企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消费政策在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均衡上陷入两难。 我们说,无论是“三包规定”还是“召回制度”,这其中的很多内容都交织着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汽车企业界人士反映,如果政策的制定完全由消费者的角度出发,那么企业的利益将受很大的伤害。中国的汽车企业发展到今天十分不易,但同时也还相当稚嫩,因此需要政府以及全社会更多的理解和关爱,在制定政策时要多为企业着想;而消费者也在一直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以约束企业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切实利益。 面对汽车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政策又该何去何从呢?贾新光发表意见认为,制定政策是为了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一方面,我们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看到中国汽车企业在国际大型汽车企业集团面前的确比较脆弱;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企业相比,广大消费者似乎是一个更加弱势的群体。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认识到,过度的保护实际上是对企业的溺爱,这只能保证他们在短期内不受到伤害,但从长期来看,一直在精心的呵护中成长起来的企业难以练就真本领。有朝一日这把“保护伞”没有了,那么他们面对实力很强的国际竞争对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恐怕就难以为继了。政府能够带给企业的最大帮助就是让他们尽早自立,去经历他们本该经历的磨难,只有这样,中国的汽车企业才能真正的做大做强。 与此同时,贾新光还谈到,企业生产产品,销售产品,消费者购买产品,这就形成了市场,因此产品是沟通企业与消费者的桥梁。一旦产品出现了问题,那么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就都会受到损害。如果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损失最少,那么我们可以做的不仅仅是在法规政策面前你争我夺,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证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因此,企业要做的事情似乎更多、更重,与其争取政策上的庇护,不如多花费些精力生产销售出质量更加稳定,更加为消费者所喜爱的产品。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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