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勇刚
10月24日,卫留成的接替者傅成玉在澳大利亚签署了一个有望成为业内史上最大的液化天然气交易之一的协议。
有业内专家评说,此举是中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又一诠释。而与澳大利亚在天然气领域
中的更紧密合作,则预示中国海油为打造中国沿海天然气输气管网的战略架构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欲拿GORGON项目权益
现年52岁的傅成玉,在中国石油行业奋战工作了28年。这位美国南加州大学石油工程专业毕业的硕士生,直接参与了中国海油旗下三家公司上市的全过程。上任后,延续中国海油发展的既定目标,加快进军海外能源市场,自然成为他的主打牌。
据澳大利亚官方公布的数字,1999年其天然气探明储量为44.6万亿立方英尺,超过1998年天然气探明储量的2倍,预计2015年澳大利亚天然气消费量将是1998年的两倍(1998年为1.1万亿立方英尺)。目前,澳大利亚是一个飞速成长的天然气生产国和出口国,其本国天然气供应量远远超过需求量。
此次中国海油旗下的中海油历经艰苦谈判而签署的GORGON协议,被外界称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按照协议规定,外方将在未来安排向中国市场供应数量可观的液化天然气,而在相关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后,中海油将购得GORGON天然气开发项目一定的权益,且中国海油将安排直接从GORGON项目购买一定数量的液化天然气。
GORGON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储存量高达约2.6亿桶油当量,总投资为110亿澳元。据悉,该项目持有者为石油三大巨头雪佛龙德士古、壳牌和埃克森美孚,它们分别拥有4/7权益、2/7权益和1/7权益。而雪佛龙德士古担当此项目的作业者。
据澳洲政府官员在当地向媒体透露,中海油与GORGON达成价值300亿澳元的协议,在未来25年间向GORGON购买高达1亿吨的液化天然气。在GORGON项目上,中海油拟取
得的12.5%权益。雪佛龙德士古高层人士对此予以了证实,而这意味着所有其他股东将按比例出售部分股权。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如落实收购,可提升中海油整体存量逾30%。而GOR-GON近期签订了长期供应意向书,拟于未来二十年向墨西哥提供200万吨天然气,预期中海油将可从中分一杯羹。
打造沿海天然气管网架构
中国能源发展必须讲究策略,不能过多地集中于某一国家或集团身上,而只有多元化的战略,方能支撑起自己的能源安全体系。
早在今年年初,中国海油高层挥师南下,在深圳举行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3年工作年会,并正式确立了架构中国东南沿海天然气管网的发展战略。据悉,这一管网全长2100公里,将输送广东、福建两个LNG接收站的海外气源以及南海气田、东海气田的国内气源,输气量将在160亿立方米以上。它与“西气东输”管道在上海对接,形成我国未来“钳”型天然气输供气体系。
接着,中国海油在下半年与中外四方石油巨头牵手,将东海油气勘探开发步入了一个新阶段。8月1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海油、中国石化、隶属壳牌的美国派克顿东方有限责任公司、美国优尼科东海有限公司共同签定五个合同区的石油合同。
西湖凹陷位于中国东海海域,东海大陆架是我国蕴藏天然气资源丰富的海区,西湖凹陷也拥有良好的油气开发前景。截止目前,在西湖凹陷先后勘探发现了平湖、春晓、残雪、断桥、天外天等7个油气田和一批含油气构造。其中,平湖油气田已经于1998年成功投产。据悉,五个合同区分别是春晓、宝云亭、27/05、12/21、20/14,位于上海东南方向约500公里的东海大陆架上,涉及总面积22000平方公里。而春晓气田群距已投入开发的平湖油气田约60公里、距浙江宁波三山约350公里,其区水深90至110米。
依据签署的石油勘探合同,在27/05、12/21、20/14合同区有商业发现,在开发期和生产期按中海油30%、中石化30%、派克顿20%、优尼科20%的比例投资并享受权益;在春晓和宝云亭合同区的两个石油开发合
同在合同期内均按照中海油30%、中石化30%、派克顿20%、优尼科20%的比例投资并享受权益。
此次中外四方合作模式被外界视为一个创新。据悉,两个开发合同中勘探费由四方共同承担,三个勘探合同中勘探费用由外方100%承担。而在勘探期内,外方对五个合同区的最底限度勘探投资额为8550万美元,勘探第一阶段最底限度勘探投资3600万美元。
有专家指出,按目前市场预测,到2010年,我国长江三角洲地区天然气的总需求量约为200亿立方,而那时,西气东输能供给的天然气总量约为120亿方,加上东气上岸的50至70亿方,将基本满足该地区的能源需求。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东气在市场价格上将比西气便宜。
据悉,投资90亿元人民币的春晓气田将率先于2005年上半年投产,投产两年后计划产气24.96亿方。
气田将率先于2005年上半年投产,投产两年后计划产气24.96亿方。中国海油总经理傅成玉表示,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并继续与中实化、中石油紧密合作,携手打造未来的中国能源安全战略体系。
(3F1)
定位篇
独立选择
韬光养晦
一直以来,我们都称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入世谈判中,这样的自我定义实际上是一种谈判策略,因为W TO的相关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很多的优惠和照顾。
鉴于W TO及之前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谈判,总有合纵连横之类的组合发生,而且总的局势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对立,所以,在中国没有入世前,就有人讨论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定位,是否应该登高一呼,充当发展中国家领袖的问题。
这样的想法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向这个方向发展。入世两年来,我们感觉到的、了解到的,更多的是在参加W TO的有关会议、谈判时,中国代表团的谨慎、冷静。中国没有成为发展中成员的领袖,甚至没有加入某个谈判集团。
在中国入世之后不久,记者采访外经贸大学薛荣久教授。谈到如何参与W TO新回合谈判,是否和发展中国家展开合作。薛教授认为,中国最好采用一种独立的方式,不固定自己的合作伙伴,谁的观点与中国相近,更符合中国的利益,就和谁合作。
美国人的一个提案,给我们很大的启示。
2002年12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商务部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了一个方案,建议所有成员到2015年之前取消所有工业品和消费品的关税,实现贸易的零关税,这个提案被称为零关税方案。
这个方案一经提出,立即引起全球范围内的议论。主流的观点认为这个提案对美国有利,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因为,如果实现零关税,美国增加的就业机会和工资将使美国经济规模扩大950亿美元,美国出口每年增加830亿美元。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称,这个方案可使美国每个家庭每年获益1600美元。
相比较而言,由于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关税水平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根据这一建议,发展中国家将要减除的关税额要比美国高出许多,负担更大,因此十分不利。正因为如此,美国《纽约时报》也认为这个提案肯定会遭到亚洲、拉丁美洲的反对。
零关税方案传到中国之后,面对媒体的采访,相关专家出言谨慎。表面上看,中国现在的关税水平高于美国,此方案将使中国承受巨大的关税损失。但是时隔不久,据称,有权威研究机构经过详细的调查,得出了零关税有利于中国的结论。
主要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正在大量吸引外来投资,制造业蓬勃发展,到2015年,中国的工业规模和水平,即使达不到所谓的“世界工厂”的程度,也会具有相当的实力。那个时候,美国人所提出的零关税计划将十分有益于中国产品的对外出口。
这个例子典型地体现了世贸谈判的复杂多变。虽然美国的提案通过的可能性很少,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因为现在的关税较高而贸然举手反对,也许这样的表态并不是最佳选择。
面对其他145个成员,和谁坐在一条板凳上、坐多久、怎么做,考验着中国外经贸部门和驻W TO代表们的智慧。
(3F2)
贸易救济篇
苦练化解
两反一保的高招
在世贸组织法律文件的框架内,所谓的贸易救济主要就是三个方面的内容: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简称两反一保)。以上三种措施中,反补贴调查起来非常困难,保障措施太过严厉,容易激化矛盾,所以反倾销就成为世贸成员应用最多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国因此受害最深。
说中国在反倾销领域受害最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根据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统计,截至2003年9月,外国已经发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544起,中国的对外反倾销只有24起,两者之间反差巨大。
第二,中国的入世法律文件中规定,15年内,外国在反倾销调查中可以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除非中国企业能够证明自己的市场经济地位。
正因为如此,如何破解反倾销枷锁成为中国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重点课题,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短期难以解决的情况下,被提及最多的一条措施就是加强对外反倾销力量,加大对外反倾销力度。
现成的例子是印度。在过去,印度也曾多次遭到外国反倾销,近年来该国加大了反击力度。2002年,印度一口气发起79起对外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涉案区域之广前所未有。据有关方面的消息,至少欧盟被震慑了,在发起针对印度的反倾销调查时变得格外谨慎。
加大对外反倾销力度,也许是应对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办法之一,但是,另外的问题又来了。包括反倾销在内的贸易救济措施,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用得不好,就会又伤人又伤己。
记者曾经采访过中国对外发起的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反倾销调查的听证会。在那次听证会上,中国农民的利益均被控辩双方拿来当作辩护的理由。
被诉外国企业认为,如果对外国进口到中国的赖氨酸实施反倾销措施,必然造成赖氨酸价格升高,使下游的饲料产业负担巨大,这个巨大的负担会转嫁到农民身上,直接影响农民利益。
而起诉方则认为,反倾销措施对农民养殖者,基本上没有影响,但是,如果不反倾销,导致赖氨酸产业的亏损,必将给上游种植玉米、甘蔗的成千上万的农民,带来不利影响。
在这个案件中,农民的利益正好处在了被诉产品的上下游。记者当时的感觉只有四个字:左右为难。
虽然中国到目前为止仅仅发起了不足30起对外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但是已经有国内企业切实感受到了这把双刃剑的利害,其中最典型的是对外国进口钢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
2002年3月,中国发起对韩国等5个国家和地区钢铁产品的反倾销调查,5月发起对部分钢铁产品进实施保障措施的调查,之后国内钢铁产品价格一路走高,钢铁企业弹冠相庆,但是下游产业因为成本增加,怨声连连。
据称,今年1到3月间,众多钢铁下游产业向商务部发出了200多份申请书,痛陈钢铁价格上涨给企业造成的巨大负担。在这种强大的压力下,商务部接连调整保障措施的幅度和内容,这样的行动被媒体称为“匆匆收兵”。
这就是双刃剑的威力所在,如果我们还不是一个技艺高超的剑客,我们怎么能够保证每一次的出击,都不会伤着自己呢?
更严重的是,根据外经贸大学张汉林教授的预测,2005年外国对华反倾销将达到高峰。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对于中国商务部主管反倾销的两大调查机构(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产业损害调查局)来说,两反一保,蕴含了太多的奥妙。
闻鸡起舞,勤加修炼,应是上策。
(3F3)
资本市场篇
小步慢跑
走向开放
入世两年来,不论是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还是中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都发生了具有实质意义的变化。
今年4月,日资背景的宁波东睦获准发行A股,打开了外资企业上市的第一扇门;7月,台资企业绍兴国祥制冷也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审核,获准发行A股。
5月,瑞士银行首家获得QFII资格,可以进入A股市场,之后,野村证券、摩根士丹利、花旗环球金融、高盛、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荷兰ING银行、摩根大通等8家境外机构获QFII资格。
除了B股市场的建立,外资企业上市和QFII的推出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资开放的阶段性标志,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外资企业上市问题。这个问题刚刚提出来的时候,曾引起不少争论,因为在很多人看来,中国的股市具备了“圈钱”功能,国内企业抢还来不及呢,何必让外资企业占这个好处。但是,这一步终于跨出去了。
资本市场的交流是双向的。早在1993年,中国正式启动了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征程。这一年,青岛啤酒在香港上市;同年,中信公司发行国际债券,这也是第一支获得国家主权评级的债券。
自那以后至今,中国大陆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共55家,累计筹资约600亿美元。相对而言,海外债券的规模要小得多。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共有4次:1997年发行等值5亿美元的德国马克
债券和5亿美元全球债券,1998年发行10亿美元的全球债券,2001年发行等值10亿美元的欧元债券,今年预计发行等值15亿美元债券。企业发债,除了中信的已经到期,其它的还有中海油、国开行、中移 动、中远4家。
不久前完成路演的第四次政府债券,受到国际市场的热烈追捧。但是对于此次海外发债,议论颇多。因为中国有数千亿外汇储备,区区10亿美元根本就不足挂齿。对此,有专家分析认为中国政府的目的是希望继续参与债券市场,表示自己的存在;也有专家认为这是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债探索融资成本并树立参考基准。
不论专家学者如何解读,此次的海外发债,似乎在传递一个信号,也许今后,中国的海外发债行动会接踵而来,规模越来越大。
同政府、企业海外发债、上市相比,中国民众以个人身份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投资的渠道少之又少。2001年2月,B股市场向国内个人投资者开放。但是两年多来,B股市场对持有外币的国人吸引力并不是很大。
最近几年也有相关机构建议实施QDII(本地机构投资者),以允许国内投资者投资海外资本市场。这个设想说透了,就是允许内地人到香港炒股票。由于这项建议提出时香港经济已经呈现疲态,有分析认为这是为了给香港经济打强心针,更有俏皮的传媒称这是中央政府扔给香港的救生圈。现在,QDII没有新的消息传出。
与个人外汇投资有关的还有CDR,翻译成中文为中国预托凭证。简单地说,投资者购买CDR就相当于购买海外公司的股票。这个设想有人提出来过,但是没有消息证实已经进入相关政府部门的议程。
综上,虽然各条道路都开了头,但是,外资企业上市的数量是有限的,外资进入A股市场炒股的数量是有限的,中国的对外发债数额是有限的,中国民众外汇投资渠道是有限的,只有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稍具规模。因此,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和前些年相比,入世之后的进程显然是加快了。
不久前,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教授提出,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应分四阶段实施。根据这个计划,在资本市场上,我们还要卧薪尝胆。(3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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