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罗平:银行补充资本金新办法有望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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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 16:25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燕无忧 董娅宇 在日前举行的“2003年中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与营运机制高层论坛”上,银监会国际部处长罗平表示,新的银行补充资本金管理办法正在酝酿中,并有望在年底推出。此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以补充其资本金。 罗平介绍说,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对银行资本金充足率主要借鉴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但在资本金构成方面的规定与巴塞尔协议还是有些区别,特别是对商业银行发行可转债与次级债以补充资本金未见明确。 据了解,通常银行补充资本金会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发行商业银行次级债,另外一种是发行可转债。相比较而言,采取发行次级债的方式较之发行可转债更有利于银行和相关的投资者。但是由于目前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政策还不完善,也没明确的相关规定。所以,国内还没有商业银行采取此种做法补充资本金。 针对罗平披露的信息,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银行界人士,他们普遍表示这一做法如果一旦得以实施将填补政策空白,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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