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鳄鱼”品牌法庭开“咬” 中国公司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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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2日 08:17 北京晨报 | ||
新加坡“鳄鱼”被诉商标侵权 法国“鳄鱼”索赔50万元 晨报讯 (记者 颜斐)法国“鳄鱼”为捍卫商标,曾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燃起过数起“鳄鱼”之争的烽烟。日前,(法国)拉科斯特又将新加坡“鳄鱼”和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 (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不久前,他们发现华联商厦在商场内设置与原告“鳄鱼”文字商标相似的“鳄鱼”专柜标牌,销售经新加坡鳄鱼公司授权,由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印有“卡帝乐鳄鱼”商标的商品。同时,新加坡鳄鱼与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利用网络等媒体以“卡帝乐鳄鱼”为商品商标进行宣传。 原告认为,三被告在既未获得在服装、皮革制品等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获得“鳄鱼”或“卡帝乐鳄鱼”注册商标,也未获得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鳄鱼”文字商标标识并大肆对外宣传,使消费者对鳄鱼品牌产生极大的混淆,淡化并损害了原告的知名“鳄鱼”品牌的形象,侵害了原告的“鳄鱼”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据了解,新加坡“鳄鱼”尚未对此作出答辩。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新闻背景:仨“鳄鱼”争咬多年 据了解,(法国)拉科斯特公司所产服装的左胸口有一条头朝右的鳄鱼图形商标,早在1933年便注册。目前,世界服饰行业共有如下“鳄鱼”存在,一条是法国LACOSTE鳄鱼牌,一条是新加坡CARTELO鳄鱼牌,另一条是香港的鳄鱼牌。1980年,拉科斯特公司在中国注册“鳄鱼图形”商标,我国内地注册的“鳄鱼”服装有3家,分别是法国的LACOSTE鳄鱼牌服装,商标上鳄鱼的嘴巴朝向右;新加坡的CROCODlLE鳄鱼牌服装,商标上鳄鱼的嘴巴朝向左;香港黎新集团生产的鳄鱼牌服装。 由于三家“鳄鱼”都没获得独家注册权,他们可同时在中国内地经营。几条鳄鱼为争夺市场,打了多年官司后达成协议和平共处。之后,法国鳄鱼为争夺市场份额,突然在世界各地燃起战火。此前,法国鳄鱼曾状告过香港鳄鱼、新加坡鳄鱼和浙江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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