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崔毅 沈阳 哈尔滨报道
进入10月,以尽快建立区域电力市场为标志,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改革的艰巨性也随之显现。
9月底,东北电网公司正式挂牌。然而,这一在东北地区建立中国第一个区域电力市场
的“壮举”,却无法掩盖电监会推迟这一市场试点开始时间(原定10月1日)的事实。
原因很简单:时至今日,在东北地区,无论是电源还是电网企业,对于这项旨在“打破省间壁垒,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电改重要举措,都还忧心忡忡。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与沉重的历史包袱,如两座“大山”,压在了即将启程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肩上。
为什么选择东北?
电改一年来,厂、网逐步分开,各省电力公司除保留一些调峰电厂外,基本演变为省电网公司。然而,竞价上网工作却进展缓慢,原因之一便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尚未形成,而建立区域电力市场,正是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步骤。
由于东北地区发电能力相对全国而言较为充足,具备形成统一电力市场的必要条件,而且,1998年前,以东北电力集团为标志,东北地区曾经形成过统一电力市场的雏形,因此,选择东北试点区域电力市场,就写进了电监会今年的工作日程表。
在东北地区,1940年代成立的东北电管局于1990年代改组为东北电力集团,初步实现了电力系统生产、调度的区域化管理。1998年后,以“省为实体”为核心的机构改革,使电力业务分省下放到黑、吉、辽三省电力公司。东北电力集团也“蜕变”为原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分公司(简称“国电东北分公司”),管理范围缩小至位于东北地区的内蒙古东部各电厂、调峰用水电厂及五个“超高压局”的50万千伏主网架电网的运营。
如今,旨在建立统一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走了“回头路”。然而,时过境迁,电源企业、三省电力公司和国电东北分公司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纠葛,使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出师不利”。
电源企业:我们要与电网“平起平坐”
东北地区主力发电企业黑龙江电力股份公司(龙电股份,600726)相关负责人,对即将建立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充满困惑。
“作为发电公司,我们永远只关心三件事:成本、电量和电价。成本,我们可以控制,而电量和电价,我们均要受制于人。”
所谓电量,即:每年每台机组的发电量,其一般以发电利用小时来衡量。由于电力产品的特殊性,每台机组每年的发电量要在年初由各省经贸委核定,而不可能由电厂根据机组能力自行决定。“由于电量的核定完全在人为,因此,地方保护主义显现得淋漓尽致。”
据了解,龙电股份持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拥有的两台60万千瓦机组,为国内正在运行的最大机组,但其平均发电利用小时仅3400~3800小时/年。今年,在黑龙江省电力需求平均增长两位数的情况下,也仅达到4000小时左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省内许多10万千瓦以下小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却达到了4000~5000小时/年。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技术经济性能,还是环保效益,大机组都明显优于小机组。
对此,黑龙江省政府相关人士满脸苦衷:“约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40%的地方电厂、自备电厂等,吸纳了大量就业,对于社会稳定功不可没,我们不能不照顾。”
如果说,电量安排上,地方政府确有难言之隐,那么,电价的制定上,电源企业更感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厂网分开后,省电力公司管理全省电网,虽说上网电价由物价部门核定,但电网却千方百计予以降低。”黑龙江省某电厂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介绍,由于年初的电量安排明显偏向于小机组,并经常超过其极限发电量,于是,每到年底,省电力公司便将小机组无力发出的那部分电量,“无偿”拨给仍然“吃不饱”的大机组,当然,上网电价被压至0.13元/千瓦时以下。大机组明知被“宰”,可与其机组因无电量分配而停转,不如低售价发电,后者毕竟可以回收微利。
例如: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全资拥有的富拉尔基电厂(配备6台20万千瓦小机组)每台机组的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达5500小时,而哈三电厂的两台60万千瓦大机组每台每年却不到4000小时。而哈三要想多发电,就必须接受电网提出的低于物价部门核定上网电价50%的交易价格。
此外,龙电股份目前的平均上网电价为0.284元/千瓦时,正在进行竞价试点的10%电量电价为0.186元/千瓦时。而真正的区域电力市场建立后,按计划将有20%电量用来竞价。因此,明年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运行后,龙电股份的利润情况并不乐观。
而同是电源企业,不同的地理位置,境况也不尽相同。由于辽宁省电力长期供不应求,因此,对建立统一的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其态度消极。原因很简单,市场统一后,黑龙江、吉林的低价电将大量挤占辽宁市场,严重威胁其境内电源企业的生存。而电源企业一旦经营不善,其产业链条上游的煤炭、运输企业,将损失惨重,不利于辽宁本地经济发展。
电网企业:主辅分离,难于上青天
自电改以来,就备受诟病的电网公司,面对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大势,也感到了改革之难。
按改革方案,9月底成立的东北
电网公司由原国电东北分公司改组而来,形成未来区域电力市场中管理电网的区域电网公司。目前的黑、吉、辽三省电力公司,下一步将陆续改组为省电网公司,作为区域电网公司(东北电网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管辖各省内电网。
然而,这下一步改革,绝非易事。
“最大的难点在于各省电力公司的辅业剥离工作。按电改总体方案,省网公司必须专职管理、经营各省内电网,已有的其他一切职能都要去除。”辽宁省电力部门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然而,目前,仅辽宁省电力公司就拥有10余家经营状况欠佳的电建、修造、贸易等辅业公司,还办有3所学校及多家职工医院等社会职能,非主业从业人员共2万人左右。因此,短期内非主业人员安置与债务清偿的压力极大。
来自东北电网公司的统计显示,全区有共40余家辅业单位需要剥离,主要包括:电建企业(火电施工企业)、修造企业(为发电企业配套)、学校(主要是中专、技校等)、职工医院、设计院等,涉及人员共45万人。
“前些年,由于电力及相关行业是块‘肥肉’,各省电力公司业务与人员迅速膨胀,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现在,想要剥离它们,谈何容易?”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接收这些属于电力公司的长期置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专业公司和社会职能,无异于为自己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沈阳市一位政府官员索性直言道:“少数效益好的企业,我们可以考虑接收,对于富余人员,我们也无能为力。”
此外,省电网公司与区域电网公司的资本关系,也困扰着东北电网公司负责人。
“由于三省电力公司过去都或多或少地承担了地方政府管电的职能,而在下一步辅业剥离工作中,显然仍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因此,我们倾向于将三省电力公司改组成我们的子公司。这样,不仅有利于他们的各项工作获得所在地政府的支持,更可以加强他们的责、权、利意识,有利于改革的稳步推进。”东北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电监会:建立区域电力市场须平衡众多主体利益
对于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过程中所反映出的各种矛盾与问题,电监会相关官员表现冷静。
“无论如何,我们以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入手,打破目前普遍存在的‘省间壁垒’后,再全面引入竞价上网机制的思路是正确的。当然,统一电力市场的建立,意味着多方既得利益的调整,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利益主体众多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必须慎重考虑,稳妥进行。”这位官员对记者说。
事实上,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涉及众多主体的利益平衡问题,其中包括电源与电网企业之间就电量分配与电价制定上的利益平衡;同一地区电源企业之间就电量分配的利益平衡;以及不同地区电源企业之间市场交易规则的利益平衡等等。
“总之,电力资源只有在更大范围内配置,才是合理的。电改不是不考虑地方利益与历史包袱,但事关电力行业百年大计的电力体制改革,不可能因为个别地方的地方利益与个别企业的历史包袱,而停滞不前。”这位官员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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