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收费十一难实行 缺乏操作细则推后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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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 07:3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肖宾)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原定从10月1日开始执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因缺乏操作细则而推后实施。 记者昨天下午了解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十一前肯定难以出台,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在该细则的制定工作上还存在很多需要协调的问题,现在仅剩的短短几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这些工作,目前还很难说银行收费将会从何时起正式执行。 工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收费细则”方面的通知。他们表示,在短短的几天内,就算该细则出台,各银行在人员和设备等方面也无法完成准备工作。 6月23日,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称此《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主要是涉及广大居民和企业利益的收费项目,具体项目包括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 7月底,银监会向多家银行下发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草稿),在该细则(草稿)中,对“零钞”、“大额取现”收费标准作出了初步规定。当时,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在8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上报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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