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虹辰 实习生张琼)昨日,有消息传出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即将推出针对职业风险较高的新闻记者的专项险种。记者就此事询问了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人士,获知该险种在深圳已推出,但由于公司推广不力,目前深圳还没有一家新闻单位购买该险种。
记者险有市场也有必要。记者险是消费群体细化及保险公司避免同质化竞争的产物,
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市场。新闻就是出发令,很多时候越危险的地方,越能出新闻。据有关部门统计,新闻记者的危险性仅次于矿工和警察,位列十大危险行业的第3名。
该险种保障的是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物价、海关、城监、卫生检疫、卫生防疫等单位的在职员工,由其所属单位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员工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
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连带被保险人。记者是个特殊行业,不仅自己经常面临危险,还会影响到家人安全。该险种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该保险的连带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连带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执行公务或公职行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可以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得到保险赔偿。据了解,连带被保险人无论为一人或数人,其总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的50%。
人身无价,保障关情。该险种是一种短期人身意外险。据业内人士介绍,人身价值很难用金钱来衡量,因此人身意外险是用约定的方式操作,一般是以返还年金的方式进行保障。该保险的主体险种为意外身故伤残保障,包括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烧(烫)伤保险金。另外,还有两项可选择投保的险种: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和误工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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