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中外各界关注的“四川百事之争”风波再起,百事公司近日爆出“电话门”事件。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西区分公司销售经理张伟意欲非法窃取合作方四川韵律公司董事长胡奉宪的手提电话通话记录,连带百事中国被四川韵律以涉嫌侵犯商业机密为由告上法庭。9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高级雇员非法行事
据记者了解,2002年3月29日16时,一名男子冒充四川百事财务部人员,谎称四川韵律董事长兼其合资子公司四川百事总经理胡奉宪急需报帐,要求电信部门提供胡奉宪的手机通话记录清单。由于此前胡奉宪曾接到过敲诈威胁电话,所以要求电信部门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打印通话单。接到电信部门的核实电话后,胡奉宪以为又是敲诈者在“搞鬼”,因此立即通知了公安机关。公安人员将这名男子带回询问后却发现,此人原来是百事(中国)西区分公司销售经理张伟。张伟对窃取胡奉宪手机通话记录一事予以承认,并向胡奉宪写了一份书面道歉信。
据了解,张伟被公安人员查询的时候,曾在一个小时之内与一位“律师”频繁使用中英文通话20余次,然后称其窃取通话记录只是“出于好奇心”,纯属个人行为,与百事(中国)无关。然而,据司法部门取证后发现,张伟与之通话的这位所谓的“律师”是百事(中国)的一位高层管理人员。
事发之后,百事(中国)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发表谈话,否认公司利用自己的雇员窃取商业机密。他说:“该雇员已接受了警方的调查,并已经道了歉。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这个雇员也受到了训诫”。
据四川韵律方面介绍,事件发生之初,为避免对百事形象及有关当事人的个人前途造成过度的负面影响,也为了使双方的关系能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四川韵律及胡奉宪本人并未将“窃取通话记录”一事扩大化,而是低调地通过各种渠道多次与百事(中国)沟通,希望事情能在内部得到妥善的解决。但事态的发展显示,百事方面在此期间仍在进一步制造事端,扩大矛盾。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川韵律将张伟作为第一被告、百事(中国)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就侵犯商业机密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象征性地赔偿人民币1万元,并在原告所在地出版的报纸上向企业及胡奉宪本人赔礼道歉。
侵犯商业机密还是隐私权
在庭审过程中,案件双方对张伟意欲获取胡奉宪手机通话清单这一事实给予了认定,但是,围绕张伟的举动究竟是侵犯了胡奉宪的个人隐私权还是四川韵律的商业机密等一些焦点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一位事发当时就职于百事的资深人士向记者指出,事发时双方正处在发生尖锐矛盾的敏感时期。当时,百事方面为了对付与四川韵律之间的纠纷,非常关注其管理层尤其是胡奉宪的活动情况,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其与什么单位、什么人进行联系。
四川韵律的代理律师周卫平认为,在所有的大型企业里,其负责人的电话尤其是手机的通话记录都直接关系着重大商业机密,张伟窃取胡奉宪的手机通话记录,理所当然是侵犯商业机密。事情发生后,为避免商业机密外泄,胡奉宪不得不频繁更换手机。四川韵律与几家国际大型企业的合作谈判也被迫中断,一些合作伙伴因担心电话被窃听而减少甚至取消了与四川韵律的沟通联系。“电话门”事件给四川韵律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也给胡奉宪本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但是,张伟的代理律师以及百事中国的代理律师都表示,手机通话清单不是客户名单,张伟的行为最多只能看做侵犯了胡奉宪的隐私权,而不能认为侵犯了四川韵律的商业秘密。
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
张伟的行为属于他的个人行为还是受到百事中国的指使,这是案件双方辩论的另一个焦点问题。
据悉,张伟在答复公安人员问讯时曾这样说:“我平时工作挺辛苦,可工资待遇却不高,(月薪)只有2万元左右,他们做老总的年薪都很高,我心理不平衡。我想通过这个电话单知道这些老总平时都在什么地方,完全是出于好奇心。”
四川韵律的代理律师周卫平、张明澍就此质疑:胡奉宪是四川百事的老总,而非百事(中国)西区分公司的老总,张伟作为百事(中国)西区的一名销售经理,不去对自己的老总产生“好奇心”,却瞄上了素不相识、与其个人更没有任何经济、社会和其他联系的胡奉宪,这样说不是很勉强吗?而且张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外合资企业高级职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也从来没有表现出有“窥私等不良嗜好,却不惜采取违法手段,企图窃取胡奉宪的手机通话记录,这难道仅仅是“好奇心”就能解释通的吗?
周卫平认为,按照国际惯例,对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和侵犯商业机密的雇员,公司都会给予严厉处分,一般会将其开除。众所周知,百事是一家跨国大企业,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对员工素质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这一点可以从它全球通用的《员工行为守则》上得到体现。但据调查,事情发生后不久,张伟的职位却不降反升,由百事(中国)西区分公司的销售经理调任为其合资企业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的销售总监。如果这件事情单纯是张伟的个人行为,百事公司为什么会有如此“反常”的举动呢?
而在庭审上,张伟的代理律师与第二被告百事(中国)的律师则一再强调,窃取电话清单的事件,是张伟的个人行为,与百事(中国)毫无关系,不能因为张伟是百事中国的雇员就认定此事肯定是百事中国指使,这二者之间没有任何逻辑性。
24日庭审结束后,记者曾试图与百事(中国)的传播总监杨美虹取得联系,希望了解百事(中国)对于此案的看法,但其手机已经关机。
法院方面表示,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在稍后一段时间内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