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1979年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来,中国信托业走过了一条跌宕起伏的发展之路。
混乱和整顿如影随形,经历了五次急刹车浴火重生的中国信托业再次爆发出勃勃
生机。
在2002年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公开披露的信托产品已达到100多个,这些信托产品主要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证券市场和能源电力等领域。约80%的信托产品实现超额认购。
在分业监管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再次被艳慕为金融领域的“全能选手”。然而,我们记忆犹新的是,导致信托公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失控的正是业务无规则畸形膨胀,全行业也为此吞下五年铁血整顿的苦果。
抑或此“全能选手”非彼“金融怪胎”,信托业痛定思痛,汲取教训,另辟蹊径,真正悟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真谛?
抑或艺高人胆大,借政策松绑之机,信托高手们又玩起了“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杂技?
当新一轮投资狂潮退去,一切将水落石出。
本报记者刘鸿雁北京报道
无论是信托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早期的急速扩张,还是九十年代后期的低迷收缩,我们从信托业的演变轨迹,都可以触摸到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蓬勃跳动的脉搏。
制度缺失下的畸形膨胀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中国金融业日益多元化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信托业应运而生并快速膨胀。到九十年代中期,全国中央及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一度发展到1000多家,总资产超过6000亿元。信托业成为继银行之后资产规模最庞大金融机构。
回忆起信托业多年的发展历史,深圳某信托公司老总感慨万分,他说:“早期各家银行都分设信托部。信托业务与银行业务没有差别,都做利差。而信托资金却只能高进高出。要高收益,就必然存在高风险。正是由于信托业定位不准,导致高速扩张下的混乱局面。”
进入90年代中期,许多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弊端逐渐暴露。由于信托业的高度混业经营,信托投资公司本身的经营风险极有可能传递到银行业和证券业,从而引发中国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
自1995年开始,一系列著名信托投资公司相继陷入资不抵债甚至被迫关闭的境地,1998年10月发生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事件震动海内外。
整顿势在必行。1998年底启动的第五轮信托业整顿一开始就异乎寻常地冷峻。
中国人民银行为此举确定的目标是:让信托业回归本位,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投资公司。
五年痛苦整顿终于切掉了信托业的毒瘤。经过债务重组、业务分立并重新登记后保留下来的4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内控机制得以健全,经营风险大大降低。就像新生的婴儿,虽然还很羸弱,但毕竟为今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规则:信托业生机勃发
200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和2002年5月起施行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2年7月起施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构建了信托业的基本法律框架。
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一旦政策环境有所好转,信托投资公司的生机就逐渐显现出来。虽然证券业务被分拆了,信托业在本源信托业务的开发中找到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和活力。
自2002年以来,各信托投资公司纷纷推出了富于特色的信托产品。
在第五次整顿结束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公开披露的信托产品已达到100多个,约80%的信托产品实现超额认购。年收益率3%至5%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信托产品,受到市场热烈追捧。
“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美国信托业权威斯考特说过的这句名言,再一次得到印证。
信托专家孙飞博士向记者解释:“首先信托制度在宏观上有其它制度无可比拟的优势,银行、证券、基金可以做的业务,信托公司都可以做。其次从个体层面来讲,信托产品的创新空间非常大。信托产品可以通过组合设计的方式,开发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信贷于一身的综合性金融产品。信托制度具有独特的灵活性,比如说遗产信托发展潜力巨大。在国外,一个亿的遗产,如果征收遗产税可能会征收5000万左右的遗产税。如果以信托的方式就可以避开遗产税的征收。”
金融创新:请为信托业松绑
重生后的中国信托业似乎迎来了它的春天。但是,毕竟这只是初春。
也许是管理层对于信托业畸形膨胀的恶果记忆犹新,信托法规制度对于信托业务的发展采取了从严的基本态度。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信托产品的规模、营销手段、设立分支机构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
经过整顿结束后一年以来的实践,业界对实施“一法两规”部分限制性规定反映强烈。认为目前中国信托业发展存在多项政策性瓶颈。
孙飞博士分析认为,单一信托产品只能发行200份的上限的规定就是其中最突出的发展障碍。他说:“这一规定提高了进入门槛,导致每一份信托合同投入金额大约在100万到200万之间,普通投资者不能进入,而只为少数富人提供服务。这明显制约了信托的发展。”
而在信托产品的税制问题上,记者所接触到的信托业资深人士也无不怨声载道。“目前,国内对信托产品实施的是双重税收,而在国外,对信托产品的税收却非常优惠。例如年金信托产品,可以延迟纳税。只在投资者提取收益时,才做一次性的收纳。遗产信托更是专门设计的避税产品。”某信托公司老总如此说。
而对信托公司不能设置分支机构的规定,孙飞博士认为也不合理。他说:“银行、证券、保险公司都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为什么信托公司不行?”他认为,信托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对发展全国性业务网络有利。他建议监管部门只要把握好信托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准入条件,比如注册资本金门槛、管理团队要求等,只要信托公司本身资质良好就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新格局:不能重蹈覆辙
然而政策“松绑”并不能保证信托业就此走上真正的发展之路。面对来自银行、证券、保险日趋激烈的竞争,建立起核心竞争力是目前信托行业走出低谷的必由之路。
某信托公司老总说:“信托公司现在做的很多产品与银行业务相似,集合很多人的钱,然后贷款给公用事业或基础设施。这些银行甚至证券公司也能做。目前信托业的发展,还没有专一到只有信托才能做的程度。”
他认为,信托公司应当尽早确立起有自身特点的业务主线,做出品牌,做出信誉,才能经得起市场和时间的考验。“在刚刚经历了严峻的整顿之后,大家都比较急,但哪一单做砸了,对整个行业都不好。我认为,大家还是要心平气和地来看待信托行业的发展。每个公司都做好自己的品牌和业务主线,行业才能有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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