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元信托项目告吹 沪银监局筑信托业务新围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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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 14:45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程志云北京报道 “5亿元的信托项目,现在完全告吹了。”江苏某信托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至今谈到此事仍连连叹气。“我们与上海的一家信托公司都谈好了,为5亿的市政项目融资,双方共同找一些机构投资者。可是等我们一切都准备就绪了,由于一些政策原因,现在什么都做不下去了。”
“目前公司还没有收到书面答复,”该人士说,“但我们听说外地信托投资公司,原则上将不允许到上海发售项目。现在大家都在观望。” 据他了解,正在筹备中的上海市银监局9月初召集上海市各金融机构进行座谈,针对“目前在上海发售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注册地与项目两头在外的情况很多,仅仅在银监局实行备案,不利于控制风险”的问题提出了几项政策建议,“外地信托投资公司,原则上将不允许到上海发售项目。”是其中之一。 侬来自异地 记者日前就此目前还未正式下文的政策致电上海银监局,但该局拒绝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银监局的主要监管精神是:不允许异地信托公司在上海发售针对自然人的信托计划。如果发售必须与上海本地的一家信托公司合作,作为共同受托人发售信托计划;异地信托公司针对机构投资者在充分揭示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发售信托计划。这意味着,外地信托公司如果想从上海融资,就得让上海本地信托公司也分一块蛋糕。 据了解,目前在上海注册的信托公司,仅有华宝信托、爱建信托、上国投、中海信托和中泰信托五家公司,其它如金新信托、宁波金港、庆泰信托等注册地均在外地。 对于上海本地的信托公司而言,近期内这绝对是个利好消息。上海一家信托公司的研发人员告诉记者,最近就有不少企业听到风声后就将本来已经委托外地信托公司的业务,很快转委托给上海本地的信托公司。 不过,一家欢喜一家愁。如果这个政策正式实施,影响最大的就是那些外地注册的信托公司。然而针对上海银监局的这一做法,身在上海的异地信托公司却大多保持低调。目前在沪困难经营业务的庆泰信托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我们没被邀请参加类似的会议,并且还没有听到这方面的消息。我们当初来到上海是因为,与中西部地区相比,这里有很大的优势。” 金新信托的一位人士则对这条消息表现得有些漠不关心,“这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影响了,因为公司总部去年年底就已经迁回新疆,而剩下的机构主要是作一些收尾工作而已。”这位人士无奈地说,“回迁其实对我们也没什么好处,但信托牌照是相当有限的资源。地方政府也不希望看到这些资源的外流。” 与此同时,鞍山信托干脆发布公告准备将注册地迁到上海。据内部人士透露,鞍山信托很可能最迟将在明年年末以前将注册地迁入上海。 其实,从信托公司经营方面来讲,信托计划区域性的销售限制是一项非常严厉的政策。苏州信托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资本的优化配置,其融通资金的优势将无法显现出来。区域利益的分割非常不利于信托公司的发展。而作为一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更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吸纳资金。” 一位与信托常年打交道的银行业人士分析,上海是全国最大的建设工地,经济增长速度极快,几乎在所有领域内都有信托公司施展拳脚的空间。同时,上海地区拥有最多的信托潜在委托人。江浙一带民间囤积了巨大的资本,而且有很强的投资意识。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上海可能还会有很强的地域性。上海的老百姓对本地机构的信任程度也要高得多。一些地方信托公司在上海如果不和上海本地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也确实难以立足。 不过,北方信托战略研究所所长邢成则认为,政策细则还没有正式下发,不能看得太绝对化。因为像上海这样的金融中心,排斥金融机构是难以想像的。尽管短期内可能存在外地信托公司通过信托产品吸纳本地资金的情况,但是更多的金融机构将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设在上海,从长远看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异地监管困局 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和开放的最前沿,为什么上海要出台这个凸现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呢? “监管难是原因之一,”一业内人士分析,“对信托公司的谨慎监管首先是出自于对商业银行异地贷款管理的监管惯性。”信托公司受本地银监局监管,但在异地开展业务时又是在外地银监局的辖区内,在风险控制上可能存在问题。 而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势必对资金流问题特别看中。现在,各地方都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等。地方政府都希望增加固定资产总量,而不希望本地资金哪怕是老百姓的资金外流。 此外,信托专业专家孙飞博士认为,一法两规中规定的信托公司不许在注册地以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主要目的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 清理整顿前,信托公司出问题很多出在分支机构,比如中农信与广信。因此监管机构出于经验教训对信托公司的发展是“在规范中稳健发展”的思路,所以,在清理整顿还未完成时不许设立分支机构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是面向全国发行的,其本身就不存在异地销售的问题,只存在项目在不在异地的问题,并完全符合一法两规。目前市场上的信托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立分支机构,而以本地业务为主,同时适当开拓一些异地业务。但异地业务操作难度大,成本更高。所以,在实践当中,信托公司依然要面临异地销售的种种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 “从信托发展上来讲,在资金融通方面,不要以对银行监管的方式,来对待信托。”一信托业内人士说,“对项目后续管理可以让信托公司分割管理,全权处理。对于本地的重大的好项目,可以让现金流入。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推动信托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市场化运作进行企业竞争,达到资源优化的目的。” 目前,银监会还没有对地方信托公司的监管提出具体措施,各地的监管部门就依据各自的情况寻找自己的监管方式。 信托业专家孙飞表示,随着信托业的发展,这个限制很快就会取消,因为它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WTO规则。现在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甚至外资金融机构均能设立分支机构,这显然在业务拓展上对信托公司有失公平。 “能否设立分支机构关键在于监管机构如何设定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要提高监管水平并强化信托公司的自律机制,而不应该禁止设立分支机构。中国的金融机构更没有必要画地为牢,受地域的限制了。”孙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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