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地产市场问题难避 别误读国务院18号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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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 07:54 南方周末 | ||
□马克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一周以来,房地产界一片好评,其情形与6月13日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发布之后大相径庭。一些人士甚至认为“18号文件是对121号文件某些环节的纠偏”。 此种认识不仅是对18号文的误读,而且必将加剧规避121号文的企图。 自121号文发布以来,房地产商游说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努力从未停止,效果如何尚不得而知,可以观察到的事实是:金融机构7月份的建筑业贷款仅比今年的峰值6月份略有下滑,仍为今年的第二大贷款月。当然,任何政策都不会立竿见影,即将公布的8月的数据应更具说服力。 121号文的制定历时数月,其间经过了周密的调查,因此招招到位,既准又狠,除去“高档商品房”等个别用语,全文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几乎堵住了房地产贷款的所有漏洞。 这对开发商而言,尤其是对低资质的开发商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贷款门槛的提高意味着空手套白狼式商业模式的终结,意味着资金周转的困难,意味着利润的下跌,意味着好日子的一去不复返,还可能意味着生与死。 在这种背景下,开篇即肯定房地产业支柱产业地位的18号文必然会让一些利益受损者心生幻想。18号文涉及房地产业的每一个环节,是一份纲要性而非操作性的文件,因此行文比较原则,需要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 但由此而误读18号文,并生出121号文可能不被执行的念头,是错误且危险的。 事实上,18号文与121号文一脉相承,并无任何矛盾之处。细读18号文和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们发现,国务院虽然肯定了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但丝毫没有回避房地产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18号文的主旨正是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指明房地产业中长期的发展方向。国务院的用意是明确的:只有解决了问题,房地产市场才能健康持续的发展。 近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但也问题多多。具体于金融方面,是开发商资金绝大部分来自银行,并且普遍违规获取贷款,在房地产投资局部过热的背景下,房地产业隐含的金融风险日益增大。 对此,18号文专辟一节予以论述,指出要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控制和化解房地产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而加强贷款监管的依据,最重要的一条就是121号文。 因此,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房地产开发商,都需要澄清认识,在18号文和121号文的基础上,修正对房地产业的增长预期和盈利预期,早日确立新的发展思路和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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