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定调农信社监管 重点督促法人机构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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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 10:0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 发自北京 全国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会议9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全面部署了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党委书记阎海旺在会上发表讲话,副主席李伟作监管工作报告,副主席史纪良主持了会议。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风险监管为核心,以督促法人机构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以及时高效的现场检查和科学合理的非现场监测为手段,以提高监管人员素质为保障,努力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定健康发展。通过3—5年的努力,使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机制。 会议强调,要更新监管理念,理清监管思路,逐步实现“六个转变”。一是合法合规性监管要与风险监管相结合,并逐步由合法合规性监管为主转变到以风险审慎监管为主;二是行业监管要与法人监管相结合,并逐步由行业监管为主转变到以法人监管为主;三是业务监管要与内控制度监管相结合,并逐步由业务监管为主过渡到以内控制度监管为主;四是对高管人员的资格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并逐步由资格监管为主转变到以行为监管为主;五是专项检查与序时性全面检查相结合,并逐步由专项检查为主转变到以序时性全面检查为主;六是事后处置与事前、事中预警防范相结合,并逐步由事后处置为主转变到事前、事中预警防范为主。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督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网络。会议就加强监管还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要继续做好支农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支农服务效能。要认真总结各地在支农服务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合理调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限额和发放范围,加大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要认真分析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信贷投向和支持重点,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会议还对刚刚启动的8个省(市)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并要求其他地区监管部门和农村信用社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农信社改革试点的文件精神,在思想、组织和业务工作上做好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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