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华夏银行11年股权故事 上市后的悬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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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7:26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李利明 石朝格 北京报道 几经波折和反复之后,华夏银行上市不再有悬念。 8月22日,华夏银行正式公布招股说明书。8月28日将正式发行,此次共发行10亿股A股,每股发行价5.6元,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5.5亿股,上网定价发行4.5亿股。 华夏银行董事长刘海燕对外界宣称:“华夏银行发行A股固然是建立了资本补充的有效渠道,增强了银行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但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发行公众股完善了华夏银行的股权结构,增强了外部监督,为华夏银行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体制基础。” 从2000年初首次公开提出申请上市,华夏银行上市计划一再更改,发行时间从4月一拖再拖。上市对于华夏银行来说是其面临的又一次大规模的股权变化,这次变化将对华夏银行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首钢的银行 华夏银行有一种天然的首钢情结。 1992年5月22号本是平凡的一天,但对于现在已是声名显赫的华夏银行来说,这一天意义重大。这一天,邓小平同志视察首钢总公司,明确提出支持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为华夏银行的诞生播下种子。 随后,首钢总公司开始筹建华夏银行。经过几个月紧锣密鼓的筹备,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华夏银行为全国性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同意华夏银行开业。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为华夏银行颁发了银金管字第09-0043号金融业务许可证。10月18日,中国第一家由工业企业全资创办的商业银行——华夏银行在首钢总公司的门前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始试营业,厂东门、模式口、老山三家储蓄场所开业。2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同志为华夏银行开业剪彩。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首钢总公司党委书记周冠五、华夏银行行长张燕林出席了开业典礼。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的领导并没有出席华夏银行的开业典礼。 华夏银行由首钢全资组建,注册资本10亿元,第一任行长张燕林也来自首钢。1995年以前,首钢是全国的明星工业企业,周冠五是全国经济改革的风云人物,作为首钢全资成立的华夏银行,尽管被批准为“全国性商业银行”,但是这一定位并没有在金融界、社会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人们的意识中,华夏银行是“首钢的银行”,甚至是首钢的财务公司。华夏银行的足迹也只限于北京一地。 但这个期间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让首钢面临了一次大变革。1993年4月1日,华夏银行迁离首钢,由石景山厂东门迁至北京市宣武区南新华街甲18号,华夏银行从地理意义上开始离开首钢。 北京的银行 1995年的首钢经历了剧烈的震荡:周冠五之子、首钢国际公司总经理周北方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后来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冠五从首钢党委书记一职上退休,冶金部副部长毕群接任。这时,首钢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已不能再给华夏银行增添任何光辉。 1993年底,《公司法》颁布;1995年5月10日,《商业银行法》颁布。在此期间,由于业务的快速发展,10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华夏银行的发展需要,而由于一系列问题的爆发,首钢本身的资金周转已经十分困难,根本无力继续向华夏银行注入资金。这种情况下,华夏银行开始酝酿股份制改造。 199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华夏银行改制的批复》,同意华夏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华夏银行成为《公司法》颁布之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首家商业银行。11月18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天津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1996年4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华夏银行以发起方式由33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并改制变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到25亿元,首钢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等成为其发起人。 所有股东中,国有企业占据了90%以上。增资扩股之后,首钢仍然是第一大股东,但是其持股比例已经下降到20%——持有华夏银行25亿股总股份中的5亿股,其余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玉溪红塔烟草集团、山东联大集团的持股比例也在10%以上。 股份制改造之后的华夏银行开始摆脱“首钢的银行”的影子。1996年12月13日,华夏银行由南新华街甲18号迁到了西单北大街111号的大楼。 伴随着首钢真正成为“北京的首钢”,华夏银行逐步成为“北京的银行”——随着首钢成为北京市属企业,首钢为大股东的华夏银行自然就成为北京市属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1997年10月11日,此前为北京市副市长的陆宇澄担任华夏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6年以后的2003年5月,陆宇澄的继任者刘海燕也是由北京市副市长到华夏银行主持工作。2001年8月7日,经过华夏银行董事会研究,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核准同意,聘任吴建为华夏银行行长。 多次股权转让 华夏银行的33家发起股东在1995年末全部足额认缴股本金。但直到1998年3月18日,华夏银行才正式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此期间,华夏银行一直实际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正是由于复杂历史的原因,华夏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管理松懈的问题一直存在,而主要股东之间关系不协调也导致了部分股东在1999年至2000年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为了符合《公司法》第147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这些股份转让在2001年8月27日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但作为受让方的新股东已经依据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授权条款或原股东出具的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授权,实际出席了华夏银行的股东大会并实际行使了股东的表决权,并取得转让方分得的发行人股利。 经过7次转让,到2000年底,华夏银行的股东变成27家,为首钢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等。 2001年年底,华夏银行的股东又增加了3家: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而成为第六大股东。 上市后的悬疑 2000年初,华夏银行首次公开提出申请上市,这一想法得到了北京市委市政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积极支持。 华夏银行新任董事长刘海燕日前指出,尽管华夏银行资产质量好,发展势头好,但资本金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要进一步发展必须建立有效的资本补充渠道。华夏银行争取上市是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渠道的重要措施。 华夏银行上市将发行10亿股,筹资50亿元人民币左右。上市之后华夏银行的总股本将达到35亿股。 上市以前,华夏银行共有企业法人股东31家,上市以后,它们的持股状况将发生相应变化。 目前华夏银行已经在全国22个中心城市建立了分支机构,在地理意义上已经成为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但是在研究了华夏银行的股权变动之后,一位银行业分析师指出,地理意义上的全国性银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银行。上市之后的华夏银行,应该在“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外衣下,彻底告别“首钢的银行”,淡化“北京的银行的色彩”。 但是这两方面并不容易,至少华夏银行对于首钢的巨额关联贷款如何解决至今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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