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将让权力退出经营 报刊业寻觅市场路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 08:37 新闻晨报 | |||
8月20日对众多报刊而言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日子,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党政部门要制订各自的报刊调整方案,并于这一天之前上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准。 按照细则规定,9月30日之前,报刊业所有的2000多家报纸和9000多家期刊,都要到新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冠以“减负”标题的文件,实际上拉开了中国报刊业改革的序幕。“这是一个起点,是里程碑式的事件。”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评价说。 拿掉“婆婆” 7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实施细则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公布。按照喻国明的说法,这一细则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管办分离”,即“可能95%以上的报刊要与原来的主管单位脱钩”。而实现这一脱钩的直接动力,是为基层减负。 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实际上是报刊发行市场上的一个顽疾。加入WTO之后,在市场化发行的映衬之下,其不公平竞争形象越发明显。但由于行政单位与报刊是“一家人”,报刊摊派才久治不愈。 而实施细则却将这一顽疾连根拔起。按照细则,除中央得以保留“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地市党委得以保留1份党报(省级党委还可保留1份党刊),各级党的机关和政府部门等主管、主办的报刊,都必须与原主管机构实现人员、财务和发行上的分离。没了“婆婆”的报刊,将被划转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定具备资格的主管主办单位,找不到新的主管主办单位以及经营状况较差的报刊,将予以停办。 这一规定出台后,首当其冲的是行业报刊。新华社援引中国水利报社编辑李平的观点说,这次改革将给行业报同时带来挑战和机遇。行业报与政府部门的脱钩,将使报纸失去一些传统行政组织订户,但报纸以前所承担的“公文编辑”职能和所受的条条框框束缚也将解除,可以更敏锐地面对市场需求。据了解,一些行业报刊已经在此之前加强了市场化的运营,但更多的行业报刊将不得不经受市场的洗礼。 投资放开 从内容上看,这一细则涉及的改革内容主要在于管办分离。而此前《财经》杂志曾报道,此次报刊业改革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明确外资或民营资本可投资媒体,但最多不能超过40%。 《财经》称,主管部门内部对具体投资比例仍然争议颇多。据昨天可靠渠道消息,现在主管部门采取了更加审慎的措施,即对投资比例“不搞一刀切”,而通过试点的方式逐步推广业外乃至民营资本对报刊业的投资,不少相关报刊集团已经收到有关文件。“中央定了30-40家试点报刊,中宣部也定了30-40家,这样合在一起可能超过三四十家。”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 在此之前,个人投资报刊被禁止。国务院机关事务办公室、财政部、新闻出版署于1999年9月联合发布的文件一直沿用:“报刊创办时,若有个人、集体自筹启动资金的,不能认定为对该报刊的投资,应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由主办单位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予以退还。” 与投资资格放开相对应,主管部门还将要求报刊以企业法人名义注册。“这是1956年以来破天荒的第一次。”喻国明说:“这意味着在不违背舆论导向的前提下,进入市场化的报刊将可以引入更多的企业化管理。机关报将更像机关报,大众报纸也将更加贴近市场。” 一个不应忽略的现实是,新一轮的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即将开始,此次将主要讨论包括报刊在内的服务产品的开放。“在开放的压力之下,增强中国报刊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已经刻不容缓。”喻国明说。 晨报记者 霍中彦
|